本報記者
曹英
吳暉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期間,山西省不少全國人大代表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都對“環境”一詞給予了諸多關注。眾多山西代表從采煤沉陷區治理、生態文明建設、網絡安全立法等多角度提出了各自的建議。
生存環境——采煤沉陷區治理 亟須政策資金扶持
提到山西,很多人想到的是煤炭和煤炭帶來的經濟發展,但誰曾想過采煤帶來的后果?今年兩會上,采煤沉陷區治理成為了山西代表團熱議的焦點。
山西是全國重要的煤炭生產基地,煤炭資源長期高強度大規模開采,山西在支持全國經濟發展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代價:因采煤沉陷造成的土地不能耕種,居民住宅嚴重受損,甚至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山西省采煤沉陷災害在全國最為嚴重。不僅沉陷區面積大,而且受災人口多。因采煤造成的采空區面積近5000平方公里,其中沉陷區面積約3000平方公里,受災人口約230萬人。盡管前些年,在國家政策、資金的支持下,山西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山西畢竟還有大量國有非重點煤礦和非國有煤礦,由此造成的采煤沉陷區面積更大。”作為地方父母官,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省長李小鵬不僅用數據作了分析說明,也表達了他對解決該問題的迫切心情。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發改委主任王賦進一步分析說,山西國有非重點煤礦和非國有煤礦采煤沉陷區面積約2000多平方公里,占全省采煤沉陷區面積的三分之二,有大約170萬受災群眾還尚未安置,“他們渴望享受到與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的同等政策待遇,因此,加快實施采煤沉陷區治理已成為山西經濟社會發展中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但在采煤沉陷區治理工作上,資金卻成為了最大的困難。經測算,全部完成采煤沉陷區治理工作約需資金263億元,缺口很大。”
為此,山西代表團提出了全團建議,建議國家比照國有重點煤礦采煤沉陷區治理的支持政策,繼續支持山西省實施采煤沉陷區治理。
生態環境——建立生態補償機制 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被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要求。無論是著眼于當前環境惡化的現實、還是著眼于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長遠,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統籌經濟發展和環境治理都是極為必要的。
山西省朔州市歷屆市委市政府都很重視生態建設。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朔州市委書記王安龐對此闡述道:“朔州位于山西省西北部、雁門關外,距北京450公里,是全國重要的防風固沙生態功能區。多年來朔州大興植樹造林、大打生態建設攻堅戰,不僅明顯改善了當地的生態環境,也為京津地區構筑起了一道防塵擋沙的綠色屏障。”
“但是,朔州市的造林綠化幾乎全是生態公益林,并沒有經濟收益。因此,希望國家能加大對生態功能區的投入力度,提高補助標準,促進生態功能區發揮更大的作用。”王安龐建議。
同時,王安龐還呼吁國家建立完善的退耕還林補助新機制。“由于物價、人工費用等逐年上漲,以前的補助標準已遠遠不能滿足如今的實際需要。提高國家退耕地補助標準,延長補助年限,對退耕地還生態林的地區長期發放"種樹補貼",不僅讓農民能感覺到退耕還林和種糧務農一樣有效益、不吃虧、得實惠,還能極大地促進退耕還林任務的持續推進。”
此外,全國人大代表、農工黨山西省委副主委郭新志還提出了國家建立生態補償制度的建議,“逐步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
王安龐也對此表示,朔州是京津風沙源治理重點區域,也是首都北京水資源保護的上游地區,既為京津地區的綠色發展做出了貢獻,也承受著巨大的生態建設壓力。“建議國家建立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由生態環境受益的地區付費,對做出貢獻的地區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從而調動各地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網絡環境——加強安全立法 實現“依法治網”
近年來,隨著電子通信技術的發展、互聯網終端的普及,網絡已深入社會、經濟、文化等各領域,政府、企業、團體、個人的生活也都因網絡發生了巨大變化。但在網絡為人們提供各種便利的同時,網絡攻擊、網絡詐騙、網絡泄密等違法犯罪甚至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卻也層出不窮,網絡安全問題日益突出。
“雖然國家也制定過一些法律法規,但總的來說,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立法嚴重滯后,現有的法律法規層次和效力低,呈現散、亂、偏的問題,不能適應網絡安全管理的需要,不能適應日益嚴峻的網絡安全問題。”在法院工作多年的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左世忠對這一問題的分析顯然更加深刻。
全國人大代表、大同煤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張有喜也指出,盡管全國開展了多次專項打擊和清理整治行動,有力打擊和震懾了各類網絡犯罪行為,但由于網絡的開放性、虛擬性,打擊網絡犯罪、保障網絡安全的難度不斷增大,仍然出現了一些新的法律問題。“與迅猛發展的互聯網相比,網絡立法仍相對滯后,現有的法律法規操作性不強,執行效果不好,致使網絡暴力犯罪活動十分猖獗。”
“總之,要盡快研究制定國家網絡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并以此作為上位法依據,制定針對網絡建設、使用、監管、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盡快將國家網絡安全建設治理納入法治化軌道,盡快實現"依法治網"。”左世忠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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