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3月31日電(王燕君)民辦幼兒園收費高、公益性和普惠性服務不夠,無證園監管不力、存在安全隱患等因素導致的“入公辦園難、進民辦園貴、無證園亂”,一直以來,都是不少幼兒家長反映的突出問題。
山西省教育廳近日出臺《關于切實解決幼兒教育“入園難、入園貴、無證園亂”有關問題的通知》,解決學前教育頑疾。
動作一: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化解“入公辦園難”
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200所
新建、改擴建200所公辦標準化幼兒園和改造300所農村幼兒園是納入該省政府工作報告的重點工作任務。各市按照分解任務科學確定項目,落實建設資金,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公辦幼兒園,積極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
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辦園和集體辦園
各地參照教育部門舉辦的公辦幼兒園財政投入和教職工管理政策,出臺支持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的具體舉措,提高其面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城鎮新建住宅小區建設配套幼兒園
各地要將城鎮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幼兒園作為解決城鎮入園難問題的重要途徑。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與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動作二:支持規范民辦幼兒園發展——破解“入民辦園貴”
降低民辦幼兒園收費水平
各市要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作為破解“入民辦園貴”的突破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等多種形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切實降低民辦幼兒園收費水平,使廣大適齡幼兒能接受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管理規范的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
收費接受家長、社會監督
嚴格實行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幼兒園在招生簡章和園內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主體、收費對象、投訴電話等與收費相關的信息,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動作三:集中整治無證幼兒園——解決“無證園亂”
在2015年4月至6月,用三個月的時間,集中力量開展整治無證幼兒園工作,清理一批、公布一批,切實將無證幼兒園整治工作落實到位。對具備辦園條件的無證幼兒園,協助其盡快補辦審批手續,正式批準設立,發放辦園許可證。
對基本符合辦園要求的無證幼兒園,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合格的,幫助其辦理審批手續,發放辦園許可證。
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辦園標準的,限期停辦;對缺乏基本辦園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無證幼兒園,要會同公安等部門聯合執法,依法予以取締,并妥善分流在園幼兒。
對有非法辦園苗頭,或正在籌建中的無證幼兒園,要第一時間介入,做好停止建設的說服教育。
對已經取締的無證園要加強檢查,對整改后達標注冊的幼兒園要加強監管,保持清理整頓成果,防止出現新的無證幼兒園。
動作四:加強學前教育管理
嚴格規范幼兒園招生行為
各市、縣向社會公布本地具有招生資質的幼兒園名單和違規招生舉報電話。所有幼兒園要在招生報名開始前兩周,在幼兒園網站或幼兒園大門口等醒目位置向社會公布招生信息,包括辦園資質、招生計劃、招收條件、招生程序、報名辦法和咨詢電話等。
嚴禁“占坑班”消除“大班額”
幼兒園不得舉辦與幼兒取得入園資格相掛鉤的任何形式的“占坑班”。逐步消除幼兒園“大班額”,原則上小班班額控制在20—25人,中班班額控制在25—30人,大班班額控制在30—35人,混齡班班額控制在30人。
防止、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
堅持科學保教,以游戲為基本活動形式,堅決防止和糾正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嚴禁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嚴禁以實驗、科研等各種名義開設違背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課程。幼兒園不得給幼兒布置書面家庭作業,不得舉行任何形式的知識性考試和測試。不得進行有損幼兒身心健康的比賽、演出、訓練等活動;不得組織幼兒參加任何形式的商業性活動。
動作五:完善教師隊伍發展機制
根據本地區實際,區別公辦幼兒園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發揮編制效用最大化。公辦幼兒園的輔助崗位人員通過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解決。依法落實幼兒教師的地位和待遇,完善幼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機制。
督促民辦幼兒園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待遇。制定學前教育師資培養規劃,建立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培訓體系,繼續實施好幼兒教師培訓計劃,全面提升幼兒園教師保教知識和業務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