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走私團伙以改裝過底盤的面包車為掩護,偷偷撬開下水井蓋,然后穿越深港之間的下水道,秘密進行走私活動。7月4日下午,該團伙涉案人員寧某在深圳中院受審,經過庭審,對于檢方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寧某均供認不諱,鑒于寧某認罪態(tài)度良好,且系從犯,檢方建議法院從輕處罰。
被告人寧某,30歲,廣西靈山縣人。據(jù)檢方指控,2010年3月,寧某在犯罪嫌疑人劉某(另案處理)的帶領下,利用改裝過底盤的面包車,以通過下水道秘密穿越邊境線的方式,從香港走私貨物入境。2010年3月4日,由劉某駕駛該改裝過底盤的面包車,帶領寧某與時某、曹某(以上二人已判決)和犯罪嫌疑人“大個子”(另案處理),停到深圳市羅湖區(qū)蓮塘港蓮路段,通過改裝的車底盤在車內將下水道井蓋搬開,進入下水道非法穿越邊境線,到達香港一山坡下接收走私貨物。當寧某等5人攜帶走私貨物準備原路返回深圳時,被邊防武警人員發(fā)現(xiàn),時某、曹某被當場抓獲,寧某等人逃逸。
經查,從時某、曹某處共查獲諾基亞N86手機150部、諾基亞BL-5K型手機電池50塊、諾基亞N97MINI型手機128部、諾基亞BL-4D型手機電池148塊。經深圳海關計核,本案實際應繳稅額為人民幣96737.44元。2011年3月9日,寧某也被抓獲歸案。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人民網(wǎng)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