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日),國務院正式全文公布《機關事務管理條例》。作為我國首部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直擊三公經費、政府采購、會議管理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機關事務活動。條例規定了將被處罰的六大情形,其中規定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的,最高將被給予撤職處分。此外,條例增加了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熱詞1公務用車
公車社會化改革入法
此條例的出臺,意味著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機關運行經費公開、三公經費定期公開、公車社會化改革等熱點問題,以法律形式固定了下來。
針對公車問題,條例明確指出,強化公務用車管理。
此前,有專家認為,公車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公務用車服務社會化,必要的公務用車可通過公交、出租車、公車服務中心租車、私車公用等社會化途徑解決。
不得超標配公務用車
條例規定,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發布政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同時明確,政府各部門應當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建立健全公務用車配備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準租用車輛,不得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
■熱詞2政府采購
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價
所謂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如何規范其運行?條例規定,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根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參考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組織制定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定額標準和有關開支標準。
“應當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按照條例規定,政府集中采購貨物和服務的價格應當低于相同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
■熱詞3公務接待
結合實際定接待標準
針對公務接待工作,條例規定了八字原則即“簡化禮儀、務實節儉”。
按照條例規定,國務院機關事務主管部門負責擬訂政府機關公務接待的相關制度和中央國家機關公務接待標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公務接待的范圍和標準。政府各部門和公務接待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制度和標準。
其中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加強會議管理,控制會議數量、規模和會期,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和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召開會議,節省會議開支。而征求意見稿中“會議需要安排用餐的,提倡自助餐,不得安排宴請”的規定在此次公布的條例中被刪除。
■熱詞4監督檢查
設高壓線增強威懾力
此次公布的條例在總則中增加了很多內容,其中,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監督檢查的責任,明確規定,其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根據條例規定,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情形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并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機關事務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者貪污受賄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有專家表示,條例在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方面的規定,為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設置了一個“高壓線”,增強了條例的威懾力。
條例規定了將被處罰的六大情形,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超出規定的項目或者標準提供后勤服務的”也列入處罰情形。而這些情形中情節嚴重的,將被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超預算、超標準開支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或者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于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因公出國(境)的;
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的;
出租、出借辦公用房,改變辦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擅自租用辦公用房的;
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或者超標準租用車輛,或者為公務用車增加高檔配置、豪華內飾,或者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其他單位車輛,或者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捐贈車輛的;
超出規定的項目或者標準提供后勤服務的;
安排與本部門業務工作無關的出國(境)考察或者培訓的。
■增刪的部分條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機關事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違紀行為。
■解讀
立法為三公經費消腫
當國家有關部門還為何時出臺文件禁止公務接待食用魚翅而“糾結”時,浙江省溫州市委市政府日前出臺文件指出,“不得食用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及其他高檔菜肴,不得提供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各類進口酒以及高檔香煙”。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吳丕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只要花的是國家的公款,就都應該公開支出,接受百姓監督。
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是規范機關事務工作的關鍵環節。條例規定,縣級以上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采用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
有專家表示,用科學的標準篩掉不該支出項目和費用,遏制日益膨脹的行政開支,才能有效地讓“三公經費”“消腫”。
超編制、超標準配備的公務用車,違反規定接受的捐贈車輛或者配備的越野車,增加高檔配置或者豪華內飾的公務用車,由本級政府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收回和處理。
向“買貴不買對”說不
“花公家的錢,不差錢”“只買貴的,不買對的”等鋪張浪費現象在各地時有發生。為嚴格規范政府采購活動,條例規定,政府各部門應當采購經濟適用的貨物,不得采購奢侈品、超標準的服務或者購建豪華辦公用房。
“有效地利用政府內部和外部資源,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對改進政府治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事實上,為降低采購成本,增強透明度,一些省份已經采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向采購潛規則說“不”。
汪玉凱表示,通過政府網上采購,可以節約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同時,隨著政府管理技術手段的變化,還可以避免大量的有形資源的重復建設和浪費。
公務用車的油耗和維修保養費用不得高于社會平均水平。
要為“文山會海”瘦身
提及“文山會海”,有關專家直言,這種現象導致一些干部疲于應付各種會議,難以做到靜下心來謀大事,沉下身來抓實事,破壞了干群關系,損壞了政府形象,耗費了精力和時間,更增加了行政成本。
“開會是為了更好地工作,我們都在講要建設服務型、節約型政府,就是要從務實、切實的角度出發,用最節省的成本實現最好的工作效果。”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俞學文代表提出,要控制會務標準,將審批、監督等工作落到實處。
條例也對會議“瘦身”做出了相關規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會議,或者通過視頻會議實現政府部門之間跨部門、跨地區的電子交換業務、公務活動的連線辦公、電子郵遞、辦公自動化、公文電子化處理等,都可以大大減少行政人員的辦公費用和公文處理的費用,克服以往長期困擾我們的“文山會海”“公文旅行”等。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