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深圳市司法局與深圳市波特商業立體網絡有限公司聯合舉辦“深圳市波特商業立體網絡有限公司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暨授牌儀式”。據悉,這是國內首家民營企業成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深圳市司法局基層處處長宋良毅出席并致辭。
據了解,波特貨棧作為波特商業立體網絡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項目,將計劃于今年11月正式開業。屆時,匯聚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十余個海外主題館的全國首家“新奇特酷炫”產品大本營,將有近5000家企業入場經營、采購。為更好地幫助入駐企業化解矛盾、和諧發展,創新社會管理模式,提前為入駐波特貨棧線上、線下交易平臺的企業、商家及所有員工打造了一條化解矛盾糾紛的渠道,保證企業經常秩序的正常運行,把波特貨棧打造成為國家級商貿產業聚集的商業生態示范園區,波特公司首開先河成立全國首家民營企業人民調解委員會。
據悉,波特人民調解委員會將由波特公司主導,在深圳市司法局的指導下開展系列工作。在經過嚴格的培訓后,波特公司將組建專門的工作人員組成人民調解委員會服務班子,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將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矛盾方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企業間的各種糾紛,共同打造和諧發展的商業發展新模式。深圳市司法局作為波特公司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指導單位,也將委派代表長期或階段性入駐波特公司,為企業提供幫助和服務。此外,波特貨棧項目所在的南灣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也將對調解工作提供幫扶。
“此次波特公司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打造波特貨棧商業生態服務鏈的表現之一。”據波特商業立體網絡有限公司執行總經理陳宗華表示,波特貨棧將在保證企業正常運營的同時,著力為入駐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人民調解委員會將面對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員工之間、企業與消費者之間以及綜合平臺合作機構之間出現的各種事務糾紛進行協調,實現波特貨棧“大商業生態”目標下,打造和諧、可持續商業生態環境,推動國內外中小企業穩健、跨越式發展的目的。
新聞鏈接:中國特色的人民調解制度
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具有深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內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國人民獨創的化解矛盾、消除紛爭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層、分布廣泛、方便快捷、不傷感情等特點,在解決糾紛中具有獨特的、其他糾紛解決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稱為化解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
追根溯源,調解制度源于我國古代民間調解“排難糾紛”、“止訟息爭”的傳統,契合了中華民族“以和為貴”的道德觀念和處世方式。
早在西周時期,官府中就設有“調人”。宋朝也有官吏調解的記載。明清兩代沿襲和發展了歷代的調解制度,并將民間調解行為上升為法律規范。
新中國成立以后,人民調解制度逐步發展成為一項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制度,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是我國創造的矛盾解決方式,被西方譽為“東方一枝花”。到了1982年,人民調解制度作為群眾自治的基本制度載入憲法。
2011年1月1日,《人民調解法》在全面總結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經驗的基礎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人民調解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是人民調解制度發展的里程碑,對于加強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職能作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有著重要的意義。
來源:中國日報深圳記者站(記者 陳虹)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