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的家政服務市場魚龍混雜,缺乏監管,多數家政公司只是中介機構,只收取雙方的中介費,介紹的服務員根本不掌握其基本信息,一旦發生問題解決起來難度很大。
住開發區的讀者唐女士反映,她于6月12日與無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濱海塘沽店簽訂了“家庭服務合同”,并預交服務費300元及工資押金300元,共計600元。合同服務期限自2011年6月12日起至2012年6月11日止。開始工作后,唐女士帶家政服務員到醫院進行體檢,結果卻是家政服務員為乙肝病人。唐女士很生氣,找到家政公司維權,因為達不成一致意見而令唐女士很煩惱。
唐女士說,當初簽合同時,家政公司負責介紹一名身體健康,持身份證、健康證、育嬰證三證齊全的育嬰員看護1歲多的孩子,24小時住家每月2500元。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多次口頭保證他們介紹的這名家政服務員身體健康,有近期健康報告。6月13日保姆柏女士到唐女士家正式工作,但沒有拿出健康證,也無相關健康報告。為保險起見,唐女士于6月14日、6月16日自費帶保姆到泰達心血管醫院、泰達醫院體檢,兩次體檢結果均顯示保姆為乙肝病人,具有傳染性。6月17日、18日,唐女士找到無憂家政服務公司,家政公司負責人承認,確實沒有帶家政服務員去做體檢,在未看到家政服務員健康證及相關健康報告的情況下,輕率地將保姆介紹到唐女士家服務。但表示,對此過錯可以向唐女士一家道歉,退還中介費并承擔1000元的補償。但對唐女士提出的預支全家人的檢查費用、營養費、消毒費用、誤工費、交通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5000元的要求給予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