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打架成本,把事后處理變成提前提醒和預防,這是庫爾勒墾區公安局“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中為民服務的一個新舉措。民警將打架成本分別以為打架斗毆達到治安處罰、致使受害人達到輕傷、致使受害人達到重傷以上、致使受害人死亡四個級別進行計算,并詳細列出各級別計算公式。
以打架斗毆達到治安處罰為例,按照轄區人均日收入70元計算,打架經濟成本=(5至15天)拘留×30元(拘留所餐費)+(500至1000元)罰款+1000元(受害人醫藥費)+100元(受害人護理費)+200元(受害人營養費)+300元(受害人誤工費)+50元(受害人交通費)+70×(5至15天)=2650至4150元=違法人員工作60天的全部收入。公安局這些公式印制成宣傳單發放給職工群眾進行法治宣傳,使職工群眾很受震憾和教育。
來源: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通訊員 李仕疆 )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