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開展高速公路“安全帶-生命帶”專項整治行動媒體通氣會會場。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委員、副總隊長木塔力甫·肉孜在發布新聞。
天山網訊(記者王濤攝影報道)11月14日,新疆公安廳交警總隊向媒體通報,交警總隊將于2014年11月15日至2015年1月底,在全區開展為期近80天的高速公路“安全帶-生命帶”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上的駕駛員和乘客都要系安全帶,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上行駛車輛安全帶使用率,提高廣大司機和乘客旅途人身安全系數。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委員、副總隊長木塔力甫·肉孜在媒體通氣會上說,行動期間,全區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托新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交通安全執法檢查服務站、各臨時執勤點,重點檢查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大型客運車輛、營運客車、旅游包車:安全帶是否損壞,駕駛人、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是否播放安全帶警示教育光盤;針對小型營運客車,重點檢查前排和后排乘客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重點抽查私家車、小型客車以及其他車輛:駕駛人、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小型客車前排和后排乘車人是否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行動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2014年11月15日至20日,主要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告知廣大交通參與者安全帶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違法性;第二階段是2014年11月21日至30日,利用為期10天的時間進行警告處罰,提高駕乘人員的自覺守法意識,提高社會知曉率;第三階段是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底,期間將嚴格按照違法處理程序執行罰款處罰,迅速在全區形成嚴打整治的執法環境。自治區公安廳總隊確定2014年12月1日、12月16日以及2015年1月10日為開展高速公路“安全帶-生命帶”專項整治行動集中統一行動日。各地將在統一行動日期間加大警力部署、啟動執法服務站、增設執勤點,加強對不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據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90條之規定,駕駛人不系安全帶將處以20——200元罰款,乘客不系安全帶將被處以5——50元罰款。對于不接受處罰的駕駛人、乘車人,交警部門將登記身份信息,分批次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事故秩序支隊支隊長楊煥有說,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旦發生意外,安全帶就成了挽救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線。汽車事故調查表明,在發生正面撞車時,如果系了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翻車時可減少80%。很多車禍,都是因乘車人員未系安全帶,結果喪命或是造成嚴重傷害,而系了安全帶的人員只受了一些輕傷。雖然系安全帶后,在發生車禍時并不能夠保證我們一定不受傷或喪命,但是這至少會大大提高我們的安全系數,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系上安全帶更加必要。
當天,吐魯番市駕駛員衣再提古麗·阿不力米提特意來到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媒體通氣會會場。2014年5月28日,她開車攜帶家人共4人從吐魯番到烏魯木齊游玩,路過收費站得到交警提醒,全家人系上安全帶,在小草湖時遇到大風天氣,車翻出路外2圈,但全家人安然無恙。衣再提古麗·阿不力米提在講述自己的故事時一再告誡廣大交通參與者:安全帶就是生命帶,行車途中系上安全帶是救自己和全家人的命。
新疆昊天運輸集團駕駛員李勇開大客車已經有27年,安全行駛里程470萬公里,曾榮獲國家交通運輸行業“宇通杯”機動車駕駛員節能競賽新疆賽區第一名、國家交通運輸行業“翼龍杯”節能減排競賽新疆賽區第五名及“最放心客運駕駛員”。他說:“我常年駕車行駛在烏奎高速公路上,速度一般也不會低于60公里,為了廣大乘客安全,我每天向旅客耐心做宣傳工作,講解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可是在實際乘車時,很多的旅客視而不見、充耳不聞,而更多的人雖然知道安全帶的重要作用卻難以養成乘車時系上安全帶的好習慣。假如在行駛過程中不小心發生碰撞或者急剎車,乘客系上安全帶會好很多,至少其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反之輕視甚至忽視安全帶則會付出慘重的代價,這樣的教訓已經數不勝數。舒適方便誠可貴,生命安全價更高!”
專項整治期間,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將會聯合安監、運管等部門,深入轄區重點運輸企業(場站)開展聯合安全大檢查,督促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一是是否對出站車輛司乘人員安全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二是是否監督客運車輛落實在出站前和停車休息期間播放安全帶警示教育光盤等措施;三是是否放行有安全帶損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運車輛。一旦發現有企業不落實主體責任的情況將要求其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