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對于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新疆繼續保留五項涉及國家安全穩定、政治性和政策性較強的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
高考加分政策的變動歷來是大眾關注的焦點,哪些政策不再加分,哪些政策進行加分,加分項目該如何實施……每一處細微的變動都牽動著人心。
3月7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在此次的高考改革項目中,新疆分別在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和地方性加分項目中做出了調整。
自治區招生辦主任孫紅新介紹,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是此次加分政策中變動最大的,自2015年1月1日起,新疆取消全部全國性鼓勵類加分項目;在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階段已經取得以下相關項目獎項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對于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新疆繼續保留五項涉及國家安全穩定、政治性和政策性較強的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
與此同時,規范和完善地方性加分。
據悉,新疆清理和規范高考加分政策并非第一次,自2014年起,新疆取消了奧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加分項目;取消自治區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的加分項目;取消了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取得前6名的加分項目。
同年,31省份加分政策調整主要集中在體育、奧賽等縮減項目及降低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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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五項全國性扶持類加分項目
1、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僅以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核準的名單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2、烈士子女(僅以自治區民政廳核準的名單2 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 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4、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審核的名單為準),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 分投檔。
5、凡參加漢語言統考并報漢語言招生計劃或民考漢招生計劃的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柯爾克孜、塔吉克、錫伯、烏孜別克、塔塔爾、達斡爾、藏、俄羅斯十一個民族的考生(簡稱“民考漢”),在錄取時分別按以下兩種情況予以照顧:父母雙方均為上述民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為上述民族者,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