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納斯縣領導干部上下班禁坐公車
走路騎車坐公交成“規定動作”
“從縣委書記到四套班子領導,再到各單位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每天走路、騎自行車、坐公交車上下班已成‘規定動作’。”眼下,瑪納斯縣領導干部帶頭破除公車接送上下班“規矩”,書記縣長都走路上下班。
26日,記者從瑪納斯縣紀委了解到,對于公車接送領導上下班,當前尚無相關規定加以明確規范,而瑪納斯縣先行一步,今年春節過后下發文件,對規范公車管理制定“新制度”、明確“新規定”,要求縣四套班子領導、各部門各單位領導不準使用公車接送上下班,并嚴格遵守公車張貼標識制度,不準公車私駕私用,節假日期間,公車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
同時,還及時給全縣286輛公車更新了公車標識。明確“一車一標識、一編號、一檔案、一固定停放點”;建立了公務用車信息庫,每輛公車都注明使用單位、司機姓名、車牌號碼、標識編號、聯系電話、停放地點等信息,以便于更好地開展監督檢查。
據瑪納斯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鄭磊介紹,在縣委明令禁止的剛性規矩下,該縣各級領導干部帶頭執行不用公車接送上下班的新規定,不僅有利于轉變干部作風,還有利于優化公車管理體制,能節省更多財政資金用于改善民生。
同時,瑪納斯縣紀委監察局組織行風評議員、義務監督員和紀檢監察干部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嚴肅查處公車私駕私用、公車接送上下班、公車接送子女上下學、違反公車張貼標識制度的反面典型,對在檢查中發現個別公務用車故意遮擋標識,或標識丟失后不及時申請領取的單位,進行了提醒告誡。
事實上,領導干部不乘坐公車上下班,也正在越來越多地被接受。據輪臺縣紀委透露,去年輪臺縣也制定出臺《嚴禁公車接送領導干部上下班》等3項規章制度,明確規定輪臺縣科級領導干部不準乘公車上下班。而哈密地委、行署出臺的改進工作作風12項規定,其中一條就是領導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車接送,開展綠色辦公活動。
□對話
瑪納斯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鄭磊
走走看看聊聊對改進工作有益
記者:一般公務用車取消后,你準備怎么上下班呢?
鄭磊:公交車或者私家車。我家距離單位有4公里半,自己開車10分鐘,坐公交車的話也就半個小時。如果沒有了固定使用的公車,我可能會直接坐公交車上下班,反正我平時沒事也會去擠公交車。
不僅僅是我,我們縣委書記和縣長也都是綠色出行,步行上下班。從調任瑪納斯縣到現在,利用早晨和晚飯后的空余時間,他倆都會步行深入縣城內外的大街小巷“接地氣”。正如縣委書記蘇建國所說,“步行既鍛煉身體,又能擴大行動范圍,四處走走,看看群眾的生活、工作現狀,和他們聊聊,了解一些他們的想法,對今后的工作改進也是很好的參考。
記者:如果選擇公交出行的話,在公交車上會不會碰到熟人?有沒有覺得尷尬或者不好意思?
鄭磊:肯定會碰到。為什么要尷尬呢?在公交車上我認為我和大家都一樣,都是上班族。
記者:那別人會怎么看待您乘坐公交車上下班?
鄭磊:別人會打趣說,咦?領導怎么不坐專車。我會很坦然告訴他們現在新規定的內容。而且明顯,以前騎自行車上班的人很少,現在一天比一天多,其中不乏縣里的領導。你看看車棚里,自行車和私家車很明顯增加了。
記者:那你個人怎么看待領導干部放棄“座駕”這個事情?
鄭磊:我個人認為,領導干部步行、騎車或者公交車上下班都應該不再是新聞。領導干部應轉變心態,把自己當成老百姓的一員。(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