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修改后刑訴法關于律師閱卷時間提前和閱卷范圍擴大的要求,切實保障律師閱卷權,贛縣檢察院積極探索,采取四項措施保障審查起訴環節律師閱卷權。
一是由案管中心統一受理,設立專崗專人接待。為從人員、時間和精力上保障律師閱卷工作,該院設立案管中心為統一對外“窗口”,確定專崗專人接待,審查律師執業證書、委托書(法律援助公函)、律師事務所證明(下稱“三證”)等資料,對符合條件的及時安排在律師閱卷室閱卷。
二是推行預約方式,采取現場、電話、網絡等方式預約。現場預約時,案管中心工作人員在查明律師具有閱卷權的基礎上,立即確定閱卷時間和閱卷地點。對非現場預約的,通過司法局和律師協會公告中公布的有關情況先審查其是否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再通過電話、電子郵件、QQ等方式通知律師閱卷時間、閱卷地點,屆時,再對其“三證”進行審查。
三是將律師閱卷方式確定為以電子卷宗為主,紙質卷宗為輔。案管中心對移送的案件材料進行程序合法性審查后,用高速掃描儀將紙質卷宗材料轉換為數字圖像形式,一般情況下,當天收的案件卷宗當天掃描,卷宗材料多時可推遲至第二天。掃描后再存入專門的律師閱卷電腦,律師通過電腦進行閱卷,確保了案卷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方便律師摘抄和復制案卷,也有利于出庭公訴時將證件資料刻成光盤進行多媒體示證。對不會使用、不方便使用電腦的律師,則由案管中心工作人員全程陪同在律師閱卷室閱紙質案卷。
四是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溝通協調。就案卷材料復印和案情保密等達成了共識,明確了律師閱卷的范圍、時間、程序及注意事項,規定律師在閱卷過程中不得涂改、不得拆散卷宗、不得遺失、不得將案卷材料帶出指定閱卷室。對于違反閱卷要求的,檢察機關有權終止閱卷,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同時通知律師主管部門。(記者 楊望 通訊員 劉敦)
實習編輯: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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