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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培訓人民陪審員 |
2013年8月12日,和靜縣人民法院對西·達娃、米熱古麗·哈斯木、白靜等13位新增人民陪審員進行上崗前培訓。院黨組書記孫強主持培訓動員會,院長明吉格做了動員講話,院黨組成員及有關干警參加。西·達娃等13位同志經和靜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決定選任為人民陪審員,院領導分別給其頒發了《任命書》。
會后,民事審判庭庭長羅啟明、行政審判庭審判員董仲斌、刑事審判庭庭長蘇友力先后就民事、行政、刑事審判程序,法庭紀律、案件審理常識,判決、調解方法等進行了為期一天的培訓。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對完善我國訴訟制度,推進司法改革,促進人民法院的整體工作將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對新增人民陪審員進行任職前集中培訓,是和靜縣人民法院今年以來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和 “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的一項重要舉措。(通訊員 任萬民)
實習編輯 黃金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