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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拉薩12月6日電(記者張宸)西藏自治區(qū)紀委5日對5起貪污、挪用、截留惠民資金、侵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通報指出,那曲縣達薩鄉(xiāng)原黨委書記巴層在擔任達薩鄉(xiāng)黨委書記期間,將108.63萬元安居工程款用于公務開支、挪用96.93萬元安居工程款和牲畜出欄補助歸個人使用;在擔任那曲縣環(huán)保局局長期間,挪用9萬元排污費歸個人使用。經研究,決定給予巴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改則縣麻米鄉(xiāng)古昌村村主任扎西赤來在2009年至2014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侵吞集體資產124萬余元。經改則縣麻米鄉(xiāng)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扎西赤來開除黨籍處分,改則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7年。
此外,林芝地委黨校科研科原科長呂金海因貪污強基惠民資金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墨脫縣背崩鄉(xiāng)財糧干事尼瑪頓珠、仁布縣衛(wèi)生局干部多杰太涉嫌貪污案件仍在繼續(xù)調查中。
原標題:西藏查處5名基層干部貪腐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