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從內、外兩個方面積極整合資源,形成合力,為農民工討回工資。一方面整合內部法律服務資源,把法律援助與律師法律服務結合起來,成立維權法律服務團,無償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另一方面整合外部宣傳輿論資源,利用與有長期合作關系的《西藏商報》“法一周”欄目合作開辟維權專欄,追蹤報道,迅速擴大為農民工維權活動的影響力,營造輿論氛圍。二是降低法律援助門檻,對前來討要工錢或因工傷而申請法律援助的農民工,一律不做經濟困難狀況的實質性審查,全部予以援助,并立即辦理法律援助手續。實行首問責任制,對每個經審援助申請案件,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專人負責統一登記,一案一號,統一指派給各法律援助律師承辦。自申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至援助案件分發到律師的手中只需3個工作日。截至目前,共接待農民工電話咨詢2300余人次,接待來訪農民工1050余人,受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40件,挽回經濟損失5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