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限塑令”實施以來,云南省委、省政府按照“生態立省,環境優先”的戰略目標,抓住“限塑”契機,進一步遏制白色污染,大力推動綠色經濟強省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云南省政府辦公廳于2008年5月29日下發《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云南省還制定了相關配套措施,確保“限塑”工作取得實效。
首先,各有關職能部門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云南省發展改革委與原省經委聯合下發了《關于不再審批新的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的通知》,要求各地發展改革及經委部門,從2008年6月1日起不再審批新的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云南省工商局從2009年1月1日起不再對塑料購物袋生產企業進行注冊登記和年檢;云南省環保廳把“禁塑”工作與星級飯店、A級景區的評定與復核,綠色飯店的創建等工作有機結合,依照相關標準和規定對飯店和景區進行禁塑宣傳指導,引導、督促旅游企業率先貫徹落實好禁塑工作;云南省交通運輸廳加大監管,省內高快客車不再提供塑料袋,多數旅游客船、國際航行船舶均嚴格執行禁塑政策;昆明海關從2008年6月起不再允許進口供國內市場使用的乙烯聚合物制購物袋。
其次,省內行政執法部門高度重視,加大執法和監管力度。云南省工商局和省質監局把“限塑”和“禁塑”工作與專項綜合整治、開展的各項活動和日常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并建立了長效機制。
目前在云南,文明、環保消費理念基本形成,消費者重拎布袋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性購物袋已成為廣大群眾的自覺行為。經過各部門的不懈努力,云南省塑料購物袋造成的污染明顯減少,垃圾填埋廠的塑料購物處理量顯著下降,有效保護了環境。
為鞏固成果,推動依法行政,從2009年開始,云南省政府要求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政府法制辦、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參加,成立起草小組,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相應規章,明確在全省范圍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目前,云南的“禁塑”規章已2次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將于近日出臺。
來源:經濟日報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