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前5月查辦142件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
25日,昆明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稱,今年1月至5月,昆明市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案件116件、114人,挽回經濟損失1007.99萬元;查辦瀆職侵權案件26件、35人,其中特重大案件11件。
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吳丹丹稱,今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堅決嚴肅查處、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和瀆職侵權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辦了一批有影響有震動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案件,并將近期查辦的部分大要案件情況向媒體通報。
通報案件包括云南省地方稅務局稅政二處處長李朝泉(正處級)受賄94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俊峰(副廳級)受賄161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辦公室副主任楊偉忠(正處級)受賄12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等案件共14起。
來源:新華網(記者 趙大春)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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