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控樓市,浙江態度堅定,行動迅速。記者今天(14日)從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年初“新國八條”出臺后,我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調控政策精神,連續3次出臺意見或通知,將保障房建設和樓市調控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設進度明顯加快,杭甬溫等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至去年底,我省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已累計解決77萬戶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全面實現低保標準兩倍以下城市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基本滿足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城市住房困難家庭購租經濟適用住房的需要。
面對新形勢下人民群眾改善住房條件的新需求,我省又提出,今年將確保新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萬套,新增廉租住房貨幣補貼5000戶。這些保障性住房9月底前八成以上要開工,11月底前要全部開工。目前,各市縣均已全面啟動項目建設前期準備工作。至3月底,全省已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300個,用地9296畝,計劃總投資320.2億元。
與此同時,各地采取各種方式,保障項目建設資金需求。杭州市今年計劃在土地出讓金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17億元作為城市住房專項資金。
寧波市今年除計劃安排政府性資金20億元用于住房保障,還與國家開發銀行簽訂了50億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長期貸款框架協議。
各地堅持一手抓住房保障,一手抓房地產市場調控。杭甬溫等重點城市堅決調整完善了已經出臺的限購措施,金華、舟山等設區城市和義烏、慈溪等縣級城市也出臺了限購措施,并制定了具體的操作細則和辦事流程。
至3月底,我省11個設區城市和22個縣級城市均已公布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臺州、舟山、溫嶺等城市在公布價格控制目標的基礎上已明確相應的細化分解落實措施。
在建設用地土地出讓中,我省還探索改變以往“價高者得”的規則,積極推廣“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杭州部分地塊土地出讓公告明確,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則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而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現場競投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積的方式,并按保障房面積最高者確定土地競得人。
對人們普遍關心的限購對象身份認定、規范市場行為、公開市場信息等問題,我省正加快建立全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臺,完善房地產項目監測系統,在年底前基本實現省、市、縣(市)三級聯網。這一房地產分析系統的建成,將有力推動房地產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建設。
來源:浙江日報 編輯:張少虎 鄧京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