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富豪覃輝在被北京警方從家中帶走后11天,遠在香港的他的生意合伙伙伴聲稱要起訴他旗下的星美傳媒集團(SMI),以討回合同之債。
22日,泰德陽光(原名“陽光體育媒體”,0307.HK)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陳平在接受財華社專訪時表示,覃輝持有的星美傳媒集團因違反與泰德陽光簽訂的協議,同時沒有兌現合同約定的財務上的承諾,泰德陽光決定通過法律程序向星美傳媒集團追討對陽光衛視的欠款。泰德陽光現在仍是陽光衛視的股東,持有陽光衛視30%的股權。此前,星美傳媒集團正是從泰德陽光手中買入陽光衛視70%股權的。
2003年,泰德陽光與覃輝的星美傳媒集團簽訂協議,出售陽光衛視70%股權給星美,并由星美委托泰德陽光分3年制作350小時節目,總價款8000萬元人民幣。除已支付了其中一部分外,星美對于余款3500萬元卻一直拖欠。
陳平表示,星美傳媒集團沒有支付承諾的補償金額及歷史頻道節目的版權費,影響頻道播出,最終由泰德陽光代為支付上百萬美元版權費;即使不計算泰德為陽光衛視向亞洲衛星(AsiaSat)提供的數百萬美元擔保,泰德也已交付了超過150萬美元;星美傳媒集團對泰德陽光的欠款總共已經超過了2600萬元。(來源:每日經濟新聞/岳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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