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母親在子女問題上的權利大過父親,簽撫養權轉讓協議時,關鍵性的決定就落在不懂英文的羅秦身上。1999年6月4日,在曼菲斯青少年地方法院,賀紹強跟羅秦被分別帶開。羅秦在一位牧師的翻譯協助下,在關鍵性的文件上簽了字,把賀梅的撫養權轉移給貝克夫婦。
2000年5月,賀家正式向法院提出要求,要收回孩子的撫養權,一個月后法官做出判決,拒絕了賀家的請求,判決基于三點理由,第一賀紹強無法提出經濟條件已經改善的證明;第二賀紹強涉及的強暴案官司還在進行;第三賀梅有可能被送回中國。
2001年1月28日是小賀梅的2歲生日,中美兩對父母間的戰火也在那天正式點燃。由于擔心再惹官司,賀紹強和羅秦不敢再去貝克家看望孩子,他們給法院寫了一封信,希望法官主持公道。同時他們也試著給貝克家打電話,但貝克從來不回,寫給賀梅的卡片也被退了回來。4月9號,羅秦再次正式向法院提出,要求收回賀梅的撫養權,6月6日法院開庭。
開庭前兩天,貝克家突然轉向曼菲斯高等法院提出要求,控告賀紹強夫婦遺棄賀梅,請求剝奪賀紹強跟羅秦的父母權,并要求正式收養賀梅,理由是從1月28日到6月20日,賀紹強跟羅秦已經超過4個月沒有與賀梅進行接觸,也沒有提供金錢上的資助,根據田納西州的法律,這已經構成拋棄罪,而賀紹強跟羅秦卻對這條法規一無所知。
2002年2月份,高等法院法官亞歷山德拉托斯,在一片驚訝聲中作出6項判決,將賀梅的法定監護權判給貝克家,也禁止賀紹強、羅秦與賀梅進行任何接觸,還禁止有關各方向媒體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法官4月17日宣布,將決定無限期推遲這個案件的審理時間,這意味著賀紹強跟羅秦可能永遠失去賀梅。
***七年煎熬抗爭,律師、華人施援手
在這個時候,美國律師西格爾挺身而出,表示愿意免費幫賀家打官司,使得賀家得到了極大的幫助。這一案件也引起了華盛頓中國大使館的關注。中國大使館多次寫信給田納西最高法院法官、曼菲斯高等法院法官和移民局官員,表示會維護中國公民在美國受到平等對待的權益。
來自輿論龐大的壓力,加上西格爾率領的義務律師團,以及包括中國大使館在內的華人團體協助,曼菲斯高等法院法官亞歷山德拉托斯史無前例地因為被指控不公而被迫在2003年底下臺,賀紹強的強暴罪名在這一年也已經被洗脫,賀梅案此時出現轉機。
新上任的法官錢德斯是第四個接手賀梅案子的法官。根據田納西1996年通過有關收養的法律,孩子的利益是判決的關鍵,所以這個案子的重點在于什么是對小孩最好的,所有大人的利益可以擺在旁邊。
2004年5月14日,曼菲斯地區巡回法院法官錢德斯做出判決,不但把賀梅的監護權判給貝克夫婦,同時也同意貝克家的要求,剝奪賀紹強與羅秦的父母權。法官在判決書中說,貝克家的生活條件明顯的更適合賀梅成長,賀家夫婦與賀梅之間也缺乏有意義的親子關系,因此把賀梅的監護權判給貝克,是對孩子最有益的決定。
賀家義務律師西格爾聽到判決后表示震驚,同時宣布將代表賀家繼續上訴。2005年11月23日,美國田納西州上訴法庭維持曼菲斯巡回法庭在2004年5月的一審判決,即賀梅仍將由美國夫婦貝克撫養。2006年1月,賀氏夫婦向田納西州高等法院提出上訴。4月,高等法院正式接受了上訴申請。
賀紹強勝訴后表示,要不是得到許多華人朋友的支持,他的官司是無法進行下去的。曼菲斯當地的一些華人基金會給了他們許多經濟上與精神上的支持,他感到萬分的感激;同時,他要感謝中國駐美國使領館對于他的支持與鼓勵?!拔乙尯⒆佑涀∷麄兊纳菩暮蛺??!?/p>
然而,這起案子雖然結束了,但故事也許還在繼續。人們最擔心的是,小賀梅能否與十分陌生的親身父母和弟弟妹妹很快融合。對這個經歷了太多親情磨難的孩子來說,也許沒有什么結局能算是最好的結局。
(康娟)
(編輯: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