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25日電 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定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稱“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日”。
1960年11月25日,三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貝爾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慘遭殺害。為紀念這一事件,1981年7月召開的第一屆拉丁美洲女權主義大會宣布把11月25日確定為反暴力日,并決定每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舉行相關宣傳活動。
1993年11月25日,聯合國發表了《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宣言》,將“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定義為: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生活中,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為上傷害和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別的暴力行為。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核準了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交的草案,正式通過決議,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家庭暴力問題日益受到世界各國的關注和重視。有關調查顯示,世界范圍內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婦女在其一生中遭受過暴力、性虐待和虐待,而大多數施暴者是她們的家庭成員。針對婦女暴力行為的根源在于歷史遺留下來的男女權利不平等,以及在公共場所和私人生活中對婦女的歧視。這種行為是對婦女人權和基本自由的侵犯,它不僅可能造成婚姻解體、家庭破裂,還嚴重摧殘婦女的身心健康。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在今年“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致辭中指出,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行為對受害者個人造成直接影響,同時也傷害了我們全體人類。因此,他呼吁,全球民眾都應再次作出承諾,堅決防止并制止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婦女和女孩的行為。
(來源:新華網 編輯:林雪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