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萬科董事長的夫人王江穗在萬科股價此次瘋狂上漲之前購買了萬科股票而被深交所披露一事,成為近日的焦點新聞。
萬科股價此輪爆發始于7月6日,當日,王江穗耗資90萬余元購入萬科股票46900股,成交均價為19.38元,此后萬科的股價在一連串利好消息的刺激下一路扶搖直上,短短十幾個交易日,其漲幅已超30%。
不管王石夫人購買的萬科股票是否盈利,該行為本身涉嫌內幕交易。但萬科董事會不顧證據,發布了一段讓人感到失望的公告:“董事會認為,王江穗的買入行為沒有違反《證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等有關法律法規”。其原因是,“在萬科公司董事長王石于境外休假登山期間,其夫人王江穗的代理人在王石和王江穗均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二級市場買入萬科A股股票46900股”。言下之意,王石及其夫人對此沒有責任,該行為沒有構成內幕交易。
從法律規定的關于內幕交易行為的認定看,不僅王夫人屬于萬科的內幕交易人,王夫人的代理人也應該屬于萬科的“內幕交易”人。因此,不僅其代理的王夫人的帳戶不能買萬科的股票,其自己的帳戶以及其代理的其他人的帳戶都不能買萬科的股票。因此,我們無須知道王夫人的代理人是否真沒得到主人的授意,該行為理當屬于內幕交易行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這番議論并非“上綱上線”,雞蛋里挑骨頭。我們不妨看看國外市場對內幕交易行為的認定和處罰。最近,美國也在處理一宗內幕交易案件。7月19日,據相關媒體報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有意對道瓊斯公司董事會成員李國寶提起民事訴訟,后者涉嫌與一項正在調查中的內幕交易案有牽連。其原因是,今年5月SEC在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對王勤競與妻子梁家安提起民事訴訟,他們曾于幾月前購買了415000股道瓊斯股票,獲利數百萬美元。據SEC稱,身為梁家安父親的香港商人梁啟雄為王勤競夫婦購買道瓊斯股票提供了資金,而李國寶與梁啟雄有業務和社交往來。很顯然,買415000股道瓊斯股票而獲得收益的并非李國寶本人,也非李國寶的直系親屬,僅僅是有社交往來的朋友而已。但就是因為王勤競夫婦與李國寶有這一層朋友關系,SEC可以認定他們在道瓊斯公司重大消息出臺前購買股票屬于內幕交易。
如果李國寶認為自己的確沒有吐露任何有關道瓊斯公司的內幕消息,他需要列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屬于“辯方舉證”。可見,對內幕交易的認定非常嚴格,并非一紙聲明就能了事。
萬科是我國房地產行業學習的榜樣,也是股票市場成功的典范,我們不能容忍這樣的公司犯這樣的低級錯誤。
內幕交易直接挑戰的是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一個國家要將股市發展壯大,最關鍵的因素在于能否維護市場的“三公”原則,一個內幕交易泛濫的市場是不會有什么光明的前途的。深圳證交所公布王石夫人買萬科股票的行為,說明我國的股票市場在防范內幕交易行為方面邁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希望有關方面也學習國外在打擊內幕交易方面的成功經驗,引入“辯方舉證”等制度來控制內幕交易行為,讓我國的股票市場健康發展。(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