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價檢查所相關負責人29日介紹,當日上午已按處罰上限,向上海地區存在價格欺詐行為的三家家樂福超市門店各開出了50萬元的罰單。昆明兩家門店也被查出三方面問題,物價部門已對門店作出罰款50萬元的處罰。(1月30日 《新京報》)
50萬罰款,這個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做出的處罰上限,看來已是轟動全國的家樂福價格欺詐事件的終點了!然而,對于跨國巨頭――家樂福來說,區區的50萬也許僅相當于其一天的營業額,這點罰款是否能起到震懾犯罪、以儆效尤的作用?
在家樂福的家鄉――法國,這種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欺詐行為基本上是不會出現的,因為如果這種行為一旦發生,超市門店將會收到非常嚴厲的處罰,甚至會罰的其傾家蕩產,在美國等其他國家也大多如此。
然而在中國,家樂福完全變壞了。此次家樂福玩弄的“價簽戲法”不僅完全葬送了其之前在中國老百姓心中良好的社會信譽度,也破壞了人們之前關于“外企”遵紀守法、管理完善的印象。這完全得不償失!
為什么家樂福在中外會出現如此大的反差?其為盈利甚至不惜觸犯法律、欺詐消費者呢?核心的問題還是我國的法律環境問題,在我國,商家的違法成本太低!在侵犯消費者權益成本很低、個體消費者維權成本太大的情況下,這種懈怠很容易發展為對消費者的欺詐。
看來,在資本的沖動和利益的引誘下,任何成功企業的品牌聲譽、內在規范、企業文化都是靠不住的,我們必須要依靠外在的法律剛性制約和社會強力監管。跨國巨頭如此,本土企業也是如此。只有如此,才能保持一個市場經濟的良好秩序。
從此次事件看,對于跨國巨頭和知名企業的“法外開恩”和“輕度執法”, 最終只會害了這個企業。嚴格剛性的法律制約和社會的強力監管,不僅能促使企業合法經營,也能幫助其樹立美好信譽,并在整個行業建立公正有序的競爭秩序,更有利于所有企業的成長和繁榮。
家樂福至今還“有恃無恐”, 因為他們知道大不了頂多“5倍退差”而已,沒多少錢!所以,為遏制頻發的惡意欺詐消費者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建立一個公正有序的市場環境,我們必須要在法律制度和社會監管上加大懲罰的力度。
首先,應在法律制度中完善并擴大懲罰性損害賠償制度的應用,根據違法情節加大精神損害賠償力度,并擴大賠償金額的倍數;其次,應在司法實踐和制度規定中大力提倡“公益訴訟”和“集團訴訟”,以提高消費者的話語權,降低維權成本。
只有將消費者的利益永遠放在第一位,敢于對違法的奸商處以重罰,要不惜罰得其傾家蕩產,甚至清理出門,無論其是國內500強還是世界500強。只有這樣,才能樹立法律的權威和公信力,才能為市場經濟營造一個良好有序的環境,才能讓家樂福這樣的企業不再變壞?。ù蠛玉R)
(責任編輯:張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