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提醒:路邊卡片不要信 參團要到正規旅行社報名簽合同
網上報名后沒有保留相關郵件,也沒有簽訂紙質合同,出發時才發現不符合條件,精心準備的旅游全泡了湯;不到旅行社當面簽合同,輕易相信路邊卡片,免費景點全被忽悠交了錢。
在出游或簽訂旅游合同時,陷阱不時存在。昨日,廣州市旅游局向本報記者講述了近年來發生的真實案例,為市民出行作出提醒。
文/記者楊進 通訊員朱晉峰
1路邊發卡片
免費景點變收費
湖南一位游客前來廣州探親,在地鐵口收到一張印有“中國旅行社總社”的旅游宣傳單張小廣告,就撥打了小廣告上的電話報名,對方自稱是旅行社工作人員,聲稱不用上門報名,次日早上七時會有車到酒店門口來接。
第二天早上七時,一輛面包車來到酒店門口,將該游客接上車。一個自稱導游的人讓該游客交98元的一日游費用,隨后車上陸續又上來二十幾個游客。開車后導游說,剛才交的98元錢只是車輛和午餐的費用,不包含景點門票。白云山門票是30元,纜車票價是70元,黃埔軍校門票80元,每人還要交180元。事后,游客才了解到白云山門票僅僅5元,而黃埔軍校是免費不需要門票的,紛紛大呼上當。
市旅游局提醒
不要相信街上所散發的旅游小廣告。在街上散發的旅游小廣告,刊登的都是虛假旅游信息,為非法黑社所雇用的打工人員進行宣傳攬客,往往以超低價格作誘餌來欺騙外地游客上當。
廣州市旅游局提醒:首先,游客在咨詢旅游時,要到正規旅行社前臺門店,切勿貪小便宜,相信在街上尤其是火車站、機場等地派發的單張;第二,旅行社有自己的官方網站,域名只有一個,查詢資料的時候,應該登錄旅行社的官方網站查詢;第三,電話咨詢,正規的大型旅行社,通常有一個固定咨詢電話號碼,以及400電話號碼,咨詢應該撥打這些號碼。此外,現在是微博營銷發展得相當快速的時代,不妨先關注旅行社的官方微博,官方微博的簡介上通常都會有旅行社的網址、咨詢電話。
2網上報名
要留意細節
陳女士在某旅行社的網站選擇網絡報名參團,在出團時,由于身份是外籍人士,又未辦理出境簽證,故無法隨團出游。陳女士非常氣憤,向旅游質監部門投訴。陳女士稱在報名時,與旅行社來往郵件中并未看到相關的提示,導致其無法出游完全是旅行社的責任,要求旅行社賠償所有損失。
旅游質監部門在接到該投訴后,立刻展開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得知,“外籍人士需要自備簽證才能出境”這一提示在旅行社與游客的郵件附件里有特別約定,但旅行社未在郵件中提示游客查看附件,陳女士也未仔細查看郵件附件,從而導致陳女士不知道有相關的要求。在旅游質監部門積極地調解下,雙方最后達成一致意見,旅行社將該團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損失部分由雙方共同承擔。
市旅游局提醒
據介紹,目前不少旅行社推出網上報名,但不少游客對網絡報名方式的流程不熟悉,導致游客與旅行社之間的合同糾紛有所上升。對此,廣州市旅游局質監部門提醒:網絡報名時,每一項選擇都應該查看清楚再選擇,特別是重要條款及違約責任;旅行社發給游客的來往電子郵件,游客在認真閱讀后應保留到旅游結束后再刪除,郵件附件應注意查看;游客在成功進行網絡報名登記后,應與旅行社進行電話確認,并在出發前與旅行社簽訂紙質旅游合同,以保障消費者自身的合法權益。
3同家旅行社
價格不同為哪般?
王先生與朋友相約前往華東旅游,旅游途中與其他團友聊天時,發現同一天在不同營業網點報名,收取的費用不一樣。王先生認為這屬于價格欺詐,同樣的標準、同樣的服務,價格居然相差近百元。王先生在回程后向旅游質監所投訴。
市旅游局提醒
根據旅游質監部門調查了解后,作出如下答復: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同一旅游團隊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
旅游者拒絕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的;旅游者存在的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但旅行社提供了與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務,或者旅游者主動要求的除外。
也就說,旅行社除了以上兩項規定之外,根據市場進行價格調整,不能認定其有違規行為,但旅行社對同團不同價的情況要給予合理說明。
廣州市旅游局建議,游客在選擇旅游產品時如果可以早作計劃早報名以及“貨比三家”,一定可以找到“心水”出行線路。
4車票改期
可能縮短行程
五一期間,劉先生等10名游客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成都旅游活動,由于車票緊張,旅行社原預定的火車票在臨出團時被告知沒有預訂成功。旅行社隨后改了車次并改在另一地點上車,劉先生等游客的游覽行程因此比合同約定的時間少了半天,游客提出要求推遲返程時間,完成游覽行程,但是成都地接旅行社已按照原計劃購買了回程火車票。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并提出賠償方案,但雙方沒能達成一致意見,劉先生等游客拒絕登車返回,致使返程火車票全部作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000多元。次日劉先生等人自行購票返回,并以旅行社違約為由,向旅游質監部門投訴,要求旅行社賠償他們減少半天游覽的損失和返回車費及相關費用。
市旅游局提醒
廣州市旅游局表示,首先,旅行社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火車票價格差額及減少半天游覽的損失及違約金。其次,旅游者以旅行社違約為由,不顧旅行社愿意賠償的表示,強行滯留使返程火車票作廢及食宿費用增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受到損失的,應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廣東省國內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相關規定:“旅途中因故不能按約定行程進行時,旅行社與游客協商后可對行程表內各項安排臨時作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規定賠償游客的經濟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因此,劉先生等10名旅游者應當自行承擔在返程火車票所擴大造成的損失。
簽訂旅游合同
要注意這些細節
廣州市旅游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強調,針對目前發生的多起旅游糾紛,建議游客在出游時注意以下細節。
一、參團旅游要到正規旅行社門市部報名,并與旅行社簽訂正規的旅游合同,索取正式發票,并仔細閱讀關鍵部分,例如“是否派全陪”等;
二、要了解清楚團費價格的構成。旅游團費構成的一般原則是:應包括交通費、餐飲、住宿、游覽大門票等。在旅游途中若遇到導游強行增加自費項目或購物點時,旅游消費者可向旅行社表示反對意見或向當地旅游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取保留證據返回后向組團旅行社管轄地的旅游管理部門投訴。
三、發生旅游糾紛時,可先與組團社或地接社導游進行溝通,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或損害不能立即補救,應注意搜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后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旅游管理部門投訴解決,廣州旅游服務電話是:8666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