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站環球在線消息:針對網上關于奧運期間部分藥品將停售的消息,國家藥監局有關負責人重申,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興奮劑藥品,既要嚴格執行規定又要方便群眾用藥。
有媒體查閱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及生物制品品種名單》和《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中藥品種名單》,挑選部分常用藥物,包括柴連口服液、大活絡丸、復方川貝止咳糖漿、感冒膠囊、急支糖漿腸胃寧、咳喘寧、咳速停、克咳、小兒止瀉靈、安宮牛黃、救心丸、流感膠囊、馬應龍麝香痔瘡膏、跌打萬花油、風濕關節炎片、骨刺膠囊、關節炎膏、胃爾康片、腰痛寧膠囊等,稱將被禁止銷售。
記者致電國家藥監局新聞辦和北京市藥監局,他們表示,除了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之外,上述日常用藥均可正常銷售,零售藥店不應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藥品。
國家藥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4月起,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會同公安、衛生、工商等八部門對興奮劑生產、經營、使用和進出口環節進行了全面治理。對藥品零售企業銷售含興奮劑藥品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嚴禁銷售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二是對其他列入興奮劑目錄的藥品單方制劑,一律按處方藥銷售;三是對含興奮劑藥品復方制劑按現行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執行。
這些要求是依據《反興奮劑條例》和處方藥管理相關規定提出的;這些規定并不僅限于奧運會期間,而是需要藥品零售企業長期執行;零售藥店必須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同時也要保證老百姓用藥方便,均不應擅自停售未禁售的藥品。(來源: 北京晚報 實習生倪巽 編輯:劉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