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早在2002年《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進行表決時,就有多國反對,最終該法院只有106個締約國,只占全世界國家的半數,而且美國、俄羅斯、中國三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和印度等發展中大國均未批準規約。美國擔心其在海外活動頻繁的軍事人員遭法院追訴,而多數國家則擔心該法院可能影響國家司法主權,甚至淪為國際政治斗爭的工具。果不其然,國際刑事法院成為一個被戲稱為“聚焦非洲”的法庭。美國“在線雜志”網站曾表示:“只要作惡者不在非洲,他就能得到原諒并免于被起訴。”比如2003年美英聯軍發動伊拉克戰爭時,國際刑事法院曾收到240封信件,要求立案審查聯軍犯下的各種犯罪行為,但國際刑事法院選擇了沉默。瑞典隆德大學國際刑法專家烏爾夫·博耶森教授也曾提到,一名比利時律師曾起訴過美國前總統布什,但最終不了了之,甚至很多媒體都不知道這件事,而假如被起訴的是一個小國領導人,就很可能是另一個樣子。
這種“執法標準不一”的尷尬其實極大地損害了國際刑事法院的威信。就拿這次通緝卡扎菲的程序來說,也有不少人提出質疑。從5月16日國際刑事法院總檢察官奧坎波正式向法官提出通緝卡扎菲等三人,到6月27日逮捕令下達,只有一個多月時間,而在以往的案子中,這一時間往往長達一年甚至更長。美國“傳統基金會”網站因此質疑:國際刑事法院一改以往曠日持久審查的做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介入利比亞,不免引起人們對其動機的懷疑,例如國際刑事法院可能是利用勢力沒落的卡扎菲,來證明國家元首在其管轄范圍之內,而將在明年結束任期的奧坎波可能把這個案子作為自己在海牙的事業巔峰……
不管怎么說,就卡扎菲而言,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或許能達到目的。然而,就像德國國際刑事法專家韋斯特曼所說,過去西方大國壓迫弱小國家憑借的是武力,而現在“法律武器”成為對付、震懾小國的有效手段。而出于過多的政治目的使用“國際權力”,傷害的卻是全世界對于國際公義的信任與追求,這正是“國際權力”遭遇的最大尷尬。
(來源:《世界知識》雜志 編輯:梁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