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2011年1月,中美簽署《關于合作建設中國海關輻射探測培訓中心的諒解備忘錄》。培訓中心的建設工作將在首爾核安全峰會前完成。該中心將在滿足中國海關關員培訓的基礎上,為本地區國家提供培訓。中美共同實施了“特大型港口計劃”合作上海洋山港試點項目,該項目于2011年12月7日正式啟動。中美合作出版了《核出口管制清單技術指南》,以幫助核出口管制工作人員提高專業知識水平。
六、加強放射源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中國正在認真落實條例,加強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中國新制定的《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對放射性廢物及廢舊放射源的處理、貯存、處置及其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規定。中國積極推進國家放射源數據庫的建設和應用,強化放射源全壽期管理和監控。中國加強了放射性物質的安全保護工作,提高了放射性物質持有單位的防盜搶能力。中國還與美國合作,對地區放射源儲存中心的安全設施進行升級,并收貯了數十枚極高危險放射源。
七、確保大型公眾活動核安全。中國開發了新型的爆炸物探測裝置、放射性核素識別裝置、車載放射物搜尋等一系列核安全裝置,并成功應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會、廣州亞運會等大型國際活動的核安保工作。在此方面,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美國等開展了合作。中國愿與各國分享有關經驗和做法。
八、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工作。2010年8月,中國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訂核安全合作實際安排,以加強雙方在核安全法規標準、大型活動核安全、核安全能力建設和人員培訓等領域的合作。中國與機構合作,多次在華舉辦地區性核安全培訓班,內容包括實物保護、核材料衡算與控制、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核安全文化等方面,為亞太地區10多個國家近百人提供了培訓。中國2011年向機構核安全基金捐款20萬美元,用于支持中國和亞洲地區其他國家的核安全能力建設,并將積極考慮繼續捐款。
九、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國積極參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打擊核恐怖主義全球倡議”、國際刑警組織等框架下的核安全會議和演練活動,支持核安全國際努力,借鑒經驗,提升本國核安全能力。
(來源:新華網 編輯: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