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1920年是美國資本主義發展的“鍍金時代”,美國完成了向工業資本主義的轉型,但也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美國社會轉型的經驗表明,政府如何通過推動立法來幫助弱勢群體,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
●正是在20世紀中葉以前,這種對社會不公正的訴求的途徑在美國得到基本解決,才有了后來60年代“偉大社會”構想的提出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最近,20世紀60年代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提出的“偉大社會”的構想又引起了國內一些學者的關注。這個以保障民權、向貧困宣戰的構想對美國的持續發展無疑產生了重要的作用。
但筆者認為,比“偉大社會”構想更重要的,是提出這個構想的社會背景。實際上,在上世紀30年代左右,美國社會就開始向更加重視社會公正的方向轉變,并逐步建立起了一些相關的法規和制度。因此,我們今天討論“偉大社會”的構想,應當從19世紀最后30年到20世紀最初20年這個美國資本主義發展的“鍍金時代”開始。
“鍍金時代”的巨大代價
在“鍍金時代”那短短的半個世紀里,美國完成了從農業資本主義到工業資本主義的轉型,一躍成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工業國家。然而,在這一驚人發展的背后,是人類征服自然的欲望和追求財富的本能的結合。資本的力量肆無忌憚地掠奪著自然資源,無所顧忌地消耗著水、森林和土地。依靠這些資源的消耗而形成的諸多工商界“強盜大王”,壟斷了石油、煤炭、鋼鐵、電信和鐵路這些關系到國計民生的行業。
伴隨著財富而來還有剝削、苦難、不公、失業、貧困、骯臟不堪的城市貧民窟和動蕩的社會。一位美國歷史學家寫道:“在這片豐饒的國土上,從來未能滿足下層人民衣食住的需要,周期性的蕭條更使千百萬人陷入了實際的貧困。在那些大城市里,貧民窟飛快增長,疾病、罪行和惡習四面傳播?!睋?896年的一項統計,占全美人口1%的人擁有全國一半以上的財富,12%的人擁有全國90%的財富。
在“契約自由”的旗號下,工人起碼的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在當時的工業化國家中,美國工業中的公害以及工傷率均高居榜首。即便如此危險,勞工們也別無選擇。正如老羅斯??偨y在其《自傳》中所寫:“那些煤礦業大公司,可以隨意地開除礦工;但礦工卻不能拋棄公司。他得要有工作才行,找不到工作,老婆孩子就要挨餓。”
為了與大公司進行抗爭,爭取自己起碼的生存權,美國工人開始組織工會。工會的斗爭部分地取得成功,但更多地卻遭到了失敗。用一位美國頂尖的憲法專家的話說,它“受到了包括合眾國軍隊在內的法律和秩序的強有力的鎮壓?!惫镜牧α咳绱藦姶?,它們往往控制了當地的政府。更為重要的是,美國社會流行著“適者生存”的社會達爾文主義。
在這樣的氛圍中,社會上存在著對資本家和工人不同的道德標準。資本的合并和兼并被視為市場的規律,勞工的聯合卻成了妨礙市場的陰謀;保護公司的利益乃是政府職責,支持勞工則被斥為搞“社會主義”;用資本生財乃天賦人權,勞動所得卻必須受制于供求規律;呼吁保護投資和財產乃合乎情理,主張維護勞工利益卻是蠱惑人心;在股票市場上進行資本運作的經紀人,都是社會精英,為勞工爭取基本生存權的工會組織者卻成了動亂煽動分子;資本家減少生產以保持供求平衡乃正當經商之道,勞工要求縮短工時來避免勞動力過剩卻是非分之想。
最初司法保護的失敗
在一個現代文明社會中,如此不公平的現象不會永遠持續。下層民眾雖然沒有富人那么多的財富和社會資源,但他們有人數眾多這一獨特優勢,一旦團結組織起來,就會形成一股強大的政治勢力。而在民主政治中,市場競爭中的失敗者,可以利用自己人數相對眾多的優勢,利用政治上與成功者(富人)平等的投票機會,來維護自己的利益,遏制富人過度的貪婪。于是,19世紀末期以來,要求社會平等和揭露黑幕的運動此起彼伏,聲勢浩大,對各級立法機構形成了強大壓力,迫使它們不得不通過限制壟斷、保護競爭、維護中下階層利益的立法,以糾正市場自發秩序帶來的不公正。
1887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州際商務法》,它禁止在鐵路運輸中向大公司支付“回扣”,并成立了美國第一個政府獨立管制機構:州際商務委員會;三年后,國會又通過了《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規定任何限制州際商務和對外貿易的壟斷和陰謀壟斷的商業契約、行為和聯盟都是違法的。其起草者謝爾曼參議員不無擔心地指出,如果不控制壟斷,美國人最終會面對“一個控制了一切生產的托拉斯和一個決定了一切生活必需品價格的主人”。與此同時,為了保護勞工的利益,一些州還通過了限制最高工時和保證最低工資的立法,國會則通過了禁止童工的立法。
市場競爭中的強者與弱者在政治上的較量,最終化為聯邦法院里的司法訴訟。資本的勢力依仗既有的憲法原則,強調財產的權利和契約的自由;對立的勢力則發掘出新的憲法原則,突出美國憲法序言中的“公共福利”。一時間,最高法院成為了新舊憲法原則辯論交鋒的戰場。
遺憾的是,美國最高法院一開始卻站在了大公司一邊。在1895年著名的“美國訴奈特公司”案中,最高法院的判決讓“反托拉斯法成為一紙空文”。最高法院甚至將一些州的勞工立法打入冷宮,其理由是“偏袒工人,損害老板”。
矛盾爆發后的社會回歸
在美國司法的保護下,資本主義繼續其自由放任,似乎不可一世,但其背后的結構性矛盾積重難返,終于在1929-1932年大蕭條中爆發。羅斯福以“新政”為號召,帶領美國走向了一個節制資本、干預市場、倡導公平與公正的新時代。然而,保守的最高法院將其一項又一項規制經濟、保護勞工的立法打入冷宮。新政面臨著毀于一旦的危險。
但是,司法保守的堤壩不可能永遠阻礙追求進步的社會思潮。在強大的民意壓力面前,最高法院個別大法官退縮了,一些大法官悄然隱退,新的最高法院認可了羅斯福政府一個又一個的立法。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的法律保住了,《社會保障法》通過了,工人組織工會、集體談判的權利確立了。財產自由和契約自由不再神圣。
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爭斗,美國社會終于開始走向基本的社會公正,勞工階級終于獲得了與資產階級平等的法律保護。在爭取平等權益的斗爭中,與當時歐洲的工人階級相比,美國勞工更多是通過選票和法庭,而非單純的罷工或暴力手段來獲得這些成果的。整個社會也更愿意接受這種溫和的方式,改變勞工待遇和實現社會公正。
至此,美國社會弱肉強食的叢林規則受到了約束,牟取暴利的壟斷遭到了遏制,“鍍金時代”的兩極分化得以緩解,苦苦掙扎的社會下層有了起碼的保障,從鄉村到城市化、從農業到工業化的社會轉型相對平緩。勞工爭取權益的成功經驗,為其他弱勢社會群體樹立了榜樣,女性、少數族裔、同性戀和殘障人士,都開始用法律來保護他們的權益,尋找他們心目中的公正。正是在20世紀中葉以前,這些對社會不公正的訴求的途徑得到基本解決,才有了后來60年代“偉大社會”構想的提出。
由此我們看到,在工業化帶來的社會轉型中,政府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政府如何通過推動立法來幫助弱勢群體,提升他們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
其次,弱勢群體有了利益訴求的渠道,就能夠從弱勢逐漸轉變成為強勢,從而也能更有效地促進各種社會力量之間的平衡發展。
其三,弱勢群體有合法的渠道來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就有可能約束市場經濟出現的不公平。而當他們能夠通過這些渠道影響并參與社會的分配,就可以直接推動社會公正的實現?!?(作者是南京大學中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 任東來)
(來源:《環球時報》2007-03-20 第11版)
(編輯:王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