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竇唯報社鬧事”事件發生以來,眾媒體的報道和各方面專家的評論很多,有指責媒體力挺他本人的,有批評竇唯不自愛的,甚至還有歌星要義演為他籌款的,但竇唯本人卻一直沒有給只言片語。
2006年5月17日上午,律師在警官的陪同下依法會見了在押的竇唯并做了筆錄(有竇唯簽字)。經竇唯本人同意,應社會各界人士要求,我們將竇唯關于“5.10事件”的表態轉達如下:
一、竇唯認識到,因對某些媒體的報道有異議,在與媒體的接觸中,媒體不能坦誠交流,意圖引起公眾注意而采用過激行為,是不對的。
竇唯希望業內人士遇到相同情況時,不要效仿他的過激做法。
二、竇唯對給“新京報”造成的財產損失(舊臺式電腦一臺)表示歉意;對給車主造成的財產損失(車后備箱蓋及右后燈等),深表謙意,愿意承擔財產損壞的賠償責任。
三、竇唯對業內人士、眾多媒體、眾多歌迷在事件后對他的理解,深表謝意。
北京市藍石律師事務所
執業律師:陳秀改 李煥富
2006年5月17日
本聲明由天津每日新報翟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