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第七屆墊江牡丹節(jié)開幕式上的文藝演出(資料圖 陳藝豐 攝)
環(huán)球在線消息:明星唱《草原之夜》等侵犯著作權,該案系重慶首例著作權使用費官司。
3月25日,第七屆墊江牡丹節(jié)開幕式上,《我愛你中國》、《草原之夜》等歌曲唱響墊江體育場。然而幾個月后,承辦開幕式演出的3家公司(包括兩家重慶公司)因為沒有交納著作權使用費,被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告上法庭,索賠213800元。
牡丹節(jié)公開演唱7首歌
3月25日,墊江縣體育場舉行了“中國·重慶第七屆墊江牡丹節(jié)開幕式暨大型文藝演出”,孫燕姿、游鴻明、郭達、李雙江等巨星的加入,引爆了墊江體育館。《草原之夜》、《我愛你中國》等7首音樂作品被明星公開傳唱,為演出增色不少。
開幕式圓滿結束后,承辦演出的公司卻一直沒有交納著作權使用費。
不交著作權使用費被告
據(jù)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重慶代理機構———市版權保護中心負責人介紹,演出開始前,他們就曾與承辦方協(xié)商交費問題,然而承辦方不予理睬。此后近4個月,承辦方不是以“演出虧本”,就是以“沒有聽說過要交這樣的錢”為由,拖延至今未交。
7月,市版權保護中心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3家承辦公司告上法庭,其中包括兩家重慶公司:重慶市演出公司、重慶圣奇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著作權使用費等共計213800元。市第五中院受理了此案,將擇日開審。
重慶收費始于張學友演唱會
據(jù)了解,重慶的著作權使用費是從2002年張學友個人演唱會開始收取的,以后的公開演出,都交納了費用。這次因不交著作權使用費而上訴,在重慶還是首次。
記者昨日多次聯(lián)系,但市演出公司的電話無人接聽,圣奇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手機接通后被告之“打錯了”,記者再次撥打,該電話一直拒接。
事前溝通可少交使用費
市版權保護中心法律部主任王京告訴記者,著作權使用費的收取一般以是否為“贏利性質的商業(yè)演出”來界定,非贏利性的賑災義演或者個人演唱,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王京透露,此次3被告如果事前協(xié)商,完全可以少交費。一般情況下的收費標準是當場演出門票收入的7%,如果事前友好協(xié)商,一般只收取門票收入的2.5%。(記者 唐國利 華商網(wǎng)-重慶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