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在線消息:昨天,北京市朝陽人民法院就郭德綱狀告廣東飛樂影視制品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侵犯著作權、表演者權一案做出判決,判處上述兩家公司停止侵權,并在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對郭德綱進行公開道歉,賠償其經濟損失共計約12萬元。
據郭德綱的版權管理公司網絡秀介紹,被告飛樂公司和九州音像出版公司曾共同發行一套名為《非著名相聲演員郭德綱〈對口相聲〉》的音像制品,沒有得到郭德綱等人的同意和授權。今年4月,郭德綱將上述公司告上法庭。網絡秀公司表示,郭德綱昨天正在錄節目,還不知道勝訴的消息。(編輯:王奕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