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08-09 17:00 ]
“難道你沒有看見過我的臉嗎?”一個法官看著被告說。
“我的榮幸,先生。我見過你。”被告滿懷希望地說,“去年冬天我給你兒子上過小提琴課程。”
“嗯,是的。”法官記起來了,“判二十年!”
(編譯:木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