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黨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提出和有計劃經濟建設的開始
在中國實現社會主義,是中國共產黨自創立時起就確定的奮斗目標。但是,基于舊中國是一個經濟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基本國情,黨確定實現社會主義必須分兩步走,必須經過新民主主義革命才能轉入社會主義革命。這是中國革命發展的必由之路。因此,黨在很長的時間里一直以新民主主義作為自己的第一步綱領,用以規定當前革命的性質和通過這個革命所建立的共和國的性質。在新中國建立之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共同綱領》,沒有把中國的社會主義前途寫進去。當時黨中央認為:先經過一段新民主主義建設時期,再實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國有化和個體農業的集體化。這至少要十年到十五年,然后視情況而定。
隨著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國民經濟的迅速恢復,建立在沒收官僚資本基礎上的國營企業和新建國營企業的力量日益發展壯大,實際上成為對整個國民經濟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重要力量;工人階級在整個國家中的領導地位和國家對社會經濟活動的控制能力,得到很大加強;調整工商業采取的加工訂貨、統購包銷等措施,不僅起到利用和限制的作用,實際上也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最初步驟;土地改革后黨注意發揚農民個體經濟和互助合作這兩種生產積極性,幫助農民組織起來,倡導互助合作運動,實際上成為引導個體農業向社會主義的集體化逐步過渡的開端。新民主主義的前途必然是向社會主義發展,新民主主義的經濟中本來就有社會主義因素,而且是有決定意義的因素,是不斷壯大其力量和擴展其范圍的因素。蘇聯社會主義的發展已經顯示出對于資本主義的優越性,對我國有重大的榜樣作用。在這種情況下,黨認為解決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的矛盾,在農村和城市開始逐步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步驟已經成為必要并有現實可能,于是提出向社會主義過渡的問題。
1952年9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上講到:我們現在就要開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到社會主義的過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長時間以后才開始過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討論和制定了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這是一個過渡時期。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并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是一條社會主義建設與改造同時并舉的路線。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隆重召開。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國共產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作為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確定下來。
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以后,黨中央向全黨和全國人民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工作,在黨內迅速統一了認識,在全國人民中得到廣泛的擁護,成為團結和動員全國人民共同為建設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新中國而奮斗的新的綱領。
在過渡時期總路線提出的時候,發生了高崗、饒漱石分裂黨的重大事件。1954年2月,黨的七屆四中全會揭發批判了他們的反黨分裂活動。1955年3月,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通過決議,開除高崗、饒漱石的黨籍,撤銷他們所擔任的一切職務。通過這次斗爭,維護了黨的團結,為過渡時期總路線的順利貫徹提供了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