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

政府信息公開打造透明政府

事件回放:
2007年1月17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四類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公開時間為: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法律、法規對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點評: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于川、副教授劉飛宇:只有實行陽光政府,才能建立法治政府。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一句“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被媒體譽為“最具詩意的一句話”。也是中央對政府信息公開在更高政治層面的一種支持。
8.廈門PX項目事件

在廈門市社會各界的努力下,PX項目遷建漳州
事件回放:
2006年6月11日,十幾個業主組成“廈門611環保志愿者聯盟”,阻止尚未興建的PX項目上馬。
2007年3月,中科院院士、廈門大學化學系教授聯合105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關于廈門海滄PX項目遷址建議的提案”,將業主們的抗爭和PX項目的問題傳至廟堂深處。
在廈門各界人士的呼吁下,環評終于啟動,并有了具體的時間表。2007年12月5日,廈門市政府發布環評報告簡本,并啟動公眾參與程序。PX項目將遷建漳州。
點評: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王廣輝、中央黨校副教授劉素華:此事件直接體現了現代法治中政府與公民的關系。廈門市民憑借憲法賦予的權利,攜手捍衛自己的家園。因為他們的團結和努力,可能威脅環境安全的“PX”項目暫告停止,城市整體規劃環評得以啟動。該事例成為公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自由表達權得到保障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