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8月中旬,在湖北襄樊市總工會、市女企業家協會聯合舉行的“金秋助學”活動中,主辦方宣布:5名貧困大學生被取消繼續受助的資格。原因是這5名貧困大學生“不知感 恩”,受捐助后沒有主動給資助人寫信、打電話說聲“謝謝”。
一時間,公眾和媒體齊聲對這5名“忘恩負義”的大學生進行撻伐。然而,幾日后,風向大轉:公眾和媒體又一股腦兒地指責捐助者和主辦方“追求報恩”的不當,因為這些貧困大學生在接受捐助的過程中,“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如他們被要求參加感恩活動,跳“感恩舞”。
無獨有偶,幾乎同時,河南省慈善總會推行的“道德協議”也引來了社會各界的熱議。這份“道德協議”要求受助大學生參加工作后,自愿向“愛心接力慈善助學專項資金”或其他公益基金捐贈善款,用以續薪傳火,幫助其他生活困難的學生。但結果,符合資助條件的400多名貧困學生,只有13人簽了協議。有人因此質疑這已經不像慈善捐助,而更像借款合同;不像“道德協議”,而更像“道德綁架”。
于是乎,一個問題擺在了公眾面前:貧困大學生該怎樣承受“感恩”之重?捐助者該不該要求他們“知恩圖報”?
事實上,這個問題已不僅僅局限在大學生身上,而早已成了一個社會問題。此前曾出現過演員孫儷停捐事件和南京“慈善狂人”邵建波、青島“慈善大王”王明殿被索捐等事件。人們不禁感到納悶:本來令人油然而生美好情愫的慈善事業,看來是出了什么病癥?那么,慈善事業“病”了,我們該怎么辦?
診斷是治病的前提。筆者認為,所有與慈善相關的方方面面都應該設身處地,從不同角度想問題,在增進相互理解的基礎上達成某些共識,這樣才能為“和諧慈善”打個好基礎。
從捐助者方面來看,無論如何,助人都是不應該受到非議的,畢竟他們是拿出自己的合法收入做善事,而沒有違法亂紀,沒有侵害別人的權益。至于有的捐助者希望被捐助對象有所“表示”,按照中華民族“知恩圖報”的古老傳統,并不過分。一千個人,一千個哈姆雷特。有的人把錢捐出去后,并不要求受助者向他(她)表示感恩。這樣的行善者值得尊敬。但這并不意味著那些要求受助者表示感恩的捐助者就不應該。當然,施人恩惠者切忌“讓受助者處于一種很屈辱的地位”,或者“帶有濃厚的商業宣傳色彩”。
從被捐助者(如貧困大學生)來看,他們大可不必自卑或對自尊過敏。貧窮不是罪過,況且貧窮是可以改變的。但是切不可忘了,有時候“一文錢難倒英雄漢”,比如你沒錢或缺錢交學費、生活費或其他費用。而在這個節骨眼上,人家慷慨解囊熱情相助,幫助你圓了大學夢,扶助你在人生之路上走出重要一步。這種幫助,無論如何也應該是沒齒難忘的。當然,人也應該有自尊心,只是切莫將虛榮心錯當自尊心。
從慈善中介機構來看,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工作方式和方法,好事一定要辦好。像襄樊市總工會和河南省慈善總會操作的這兩宗慈善助學行動,就具有明顯的容易產生副作用的環節。比如前者讓那些貧困大學生跳“感恩舞”,將“不知感恩”的大學生公諸媒體,使這些貧困大學生成為輿論批評的焦點。而后者的“道德協議”雖說本意是提醒和鼓 勵貧困生畢業后,在有條件的前提下自覺自愿回捐社會,但“簽協議”與“自覺自愿”畢竟有點不協調,難怪應者寥寥。
總之,慈善事業閃耀的是人性的光輝,從本質上講就是做好事、幫助有困難的人。這樣一項高尚的事業,相信誰也不愿眼睜睜地看著它出現不愉快的事情。追求“和諧慈 善”,本是你我他共同的責任。
(來源:《環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