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佛羅里達報道:美國佛羅里達一家電子香煙公司正帶頭抗議政府對該產品的禁令。該企業目前正在等待來自聯邦法院的相關判決。電子香煙含有尼古丁,但是無煙而且致癌性較低,可用作香煙的替代品。它的金屬煙管內含有電池,尼古丁盒以及噴霧器。使用者吸入蒸發的尼古丁,并呼出白色的霧氣。
自今年三月17日起,電子香煙、雪茄和煙斗以及其成分產品的運輸都被明令禁止了。然而在五月,總部設于佛羅里達的Smoking Everywhere(SE)公司決定采取法律措施,向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政府的該項決定。
“我們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使得藥監局將該產品歸類為煙草產品,而不是藥物,” 該公司首席辯護律師沃特·林森高特(Walt Linscott) 表示。“作為煙草產品,電子香煙便可以于傳統香煙競爭。”
該公司引用2000年的案例,指出藥監局不能將煙草產品歸類為藥品,同時認為電子香煙也同樣不屬于藥品。目前,雙方正在等待法院的判決。
“只要法官判定這個產品是藥品,那便是下了定論,” 本杰明·英格蘭德(Benjamin England)是一名律師,曾任職藥監局,目前協助SE起訴藥監局。英格蘭德表示隨著法規力度的加大,許多買家會放棄該產品。“現在買家也承受的風險,因為他們是預付款的。”
根據法庭記錄,藥監局依據SE提供的材料認定電子香煙屬于藥品范疇。該部門同時指出SE公司并沒有為該產品提出上市申請并列舉證明,證實該產品的安全性;而且這次的行動是出于防止使用者上癮和濫用的情況出現。
然而,美國癌癥協會、癌癥行動網絡、美國心臟協會、美國肺科協會以及兒童防煙組織都指責藥監局的決定。批評指出使用電子香煙時,人會直接吸入尼古丁,這違反一些行內法規。他們同時擔心這些水果味的產品會吸引青少年在網上購買,而且指出電子香煙的優勢是未被醫學證明的。
然而電子香煙協會主席馬特·薩爾門解釋道,商家有許多方法可以阻止青少年購買這種產品,比方說要求網絡購買者填寫個人信息表格,將電子香煙與普通香煙一起放在柜臺后方銷售;而且,電子香煙的價格約為一百美元,很少孩子能買的起。“唯一可能有問題的因素便是尼古丁,但是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連臨床測試都不需要(便能證明其本身無害)。”
但新澤西州的議員弗蘭克 R. 洛滕伯格(Frank R. Lautenberg)不同意這種說法,并且敦促藥監局在電子香煙被徹底檢驗之前禁止其銷售。“廠家和商家都表示電子香煙是安全的,甚至可以幫助吸煙者戒煙,” 洛滕伯格表示,“然而這些說法都是沒有臨床試驗根據的。同時也沒有研究指出這種產品對人體健康無長期影響。”
注:本文刊登于7月13日中國日報(美國版)第4版
(作者:Brigitte Yuille 中國日報(美國版)編譯:黃千懿 編輯:孫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