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媒體在中日關系中的作用,聽了大家的發言很受啟發,我想從另一個角度做些補充。中日兩國媒體人坐在一起,不僅要談對方存在的問題,而且要看到對方做出的貢獻和進步。比如,中方對日本《產經新聞》涉華報道提出很尖銳的批評,其實在日本也有人認為《產經新聞》發表的觀點偏激。但是,我認為《產經新聞》也發表過一些比較客觀的報道。中日之間需要善意的相互尊重和高質量的相互溝通。舉一個親身經歷:去年12月8日《產經新聞》就發表了我的一篇文章,專門談中日之間的釣魚島爭議問題。我在文中以《日本外交文書》為證據,證明日本明治政府以甲午戰爭為背景竊取并霸占釣魚島的事實;指出中日兩國1978年締結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時曾就擱置爭議達成政治默契。《產經新聞》照樣發表了,這超出我的想象。因為迄今日本其他報紙沒有做到這一點?!懂a經新聞》給了我一個向日本讀者說明中國研究者看法的機會,我想借此機會感謝為此作出努力的日本報人。
同樣,日方一般認為中國的《人民日報》是中國的黨報,非常有權威,但主要是搞宣傳的。但是,我認為《人民日報》也是人民的報紙,而且并不回避自己的失誤。因為世界上任何一家報紙都會有出錯的時候。我也有個親身經歷:關于釣魚島問題,日方經常把《人民日報》1953年1月8日發表的一份資料中關于琉球群島包括“尖閣列島”的內容作為證據,認為中國曾經承認釣魚島是日本的。經過我考證,這篇“資料”沒有署名,疑似一篇編譯的資料,因為其中把一些地名寫成中文后在括號內注明“譯音”。因此,這篇“資料”不能代表中國政府的立場。但是,必須承認這是當年編譯者和編輯的嚴重疏失。就此,我在今年1月13日《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中予以指出。我原來擔心《人民日報》可能因為涉及該報的疏失而不會登這段內容,但我想錯了。《人民日報》原封不動地發表了。這種實事求是的態度本身就會贏得讀者的認同,就有公信力。在此,我也感謝《人民日報》的報人。
我衷心希望中日兩國大報、電視臺、廣播電臺的領導、總編、責編多給報社記者一些發揮能力的機會和寫作空間,在選題方面應該有一些如何促進中日相互理解、友好合作的消息報道和評論。在報道和評論中既介紹對方的長處,也報道對方的教訓,形成共有知識,盡量避免以先入為主的價值判斷解讀對方。對在促進中日友好報道、評論方面取得成就的報人,在報社內要鼓勵,這樣就會形成一個良好的風氣。如果,報社編輯根據報社的授意,對駐當地記者善意的報道和評論加以限制,必定會使本國報紙的有關報道出現偏頗。即使中日之間發生矛盾和摩擦,也可以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冷靜地分析問題,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形成為受眾提供健康、正確信息的傳遞過程。
最后想向中日兩國媒體朋友請教,作為主流媒體,如何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社會環境中,既保持報紙的銷量、電視臺的收視率、網站的點擊率,有避免媒體商業化、娛樂化帶來的弊端?這是一個中日兩國都面臨的問題,希望今后能聽到這方面的真知灼見。因為,實際上,媒體不僅是要適應受眾,而且是在“制造”受眾,社會責任重大。長期接受對方國家負面信息的受眾會形成一種心理傾向,即希望看到與自己認知相符的新信息,以不斷印證自己以往看法的正確性,因而會決定這些受眾的閱讀和收視偏好,而這些有會影響報紙的發行量和電視的收視率,即媒體的效益。在這種情況下,媒體追求經濟效益和市場的動力,有時就會突破重視社會效益觀念的底線。所以,中日兩國媒體如何防止和改變這種惡性循環,建立和促進良性循環,使兩國媒體人與兩國受眾一起成長,是中日雙方需要認真考慮的重要課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