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為愛私奔 24年藏身閣樓不見天日

59歲老人坦白24年閣樓藏“夫”
去年6月,昭通市威信縣公安局扎西派出所民警肖吉芬和劉洪書,在走訪中得知轄區內59歲的五保戶老人張玲,意外摔斷了右腿,便把老人送到醫院救治。社區民警還組織社區居委會干部和轄區群眾30余人,為老人捐款2450元,又把當地民政部門救助的200公斤大米按市價賣得1000余元,保證了張玲的治療,其傷情恢復得很快。
同時,民警還協調有關部門,為張玲落實了每月300余元的低保金和住房補貼。多次接觸交往后,民警肖吉芬和張玲很快成為“忘年交”,肖吉芬也親切地稱張玲為“媽媽”。
張玲被民警的熱情所感動,懷著感激之情,今年6月接到捐款的那天晚上,她把肖吉芬拉到身旁,“你們那么幫助我,再不跟你們說清楚這個秘密,我就良心不安了。”緊接著,張玲守護了24年的秘密讓在場人員都驚呆了,“不瞞你們說,我在家里一直藏著養著一個男人,他叫王鑫……”
老人的話震驚了肖吉芬和在場的人員。當民警走進閣樓,看見一位面色慘白、完全禿頂的老年男子。張玲的住處簡陋破舊,這間位于二樓的閣樓更是低矮狹窄,面積只有七八平方米,沒有一道窗戶,即便是白天也極其昏暗。
一有風吹草動他就屏住呼吸
32年前,時年33歲的王鑫曾是令人羨慕的威信縣舊城鎮供銷社職工,婚后育有4個子女。那一年,他與本鄉鎮上做大米生意的27歲女子張玲相識,在隨后的8年里,兩人暗地里過從甚密,感情與日俱增。
“如果公開來往,會遭人閑言碎語,如果公然居住在一起又是犯了重婚罪,會被判刑蹲監獄?!眱扇藶榇藰O為煩惱,不久后,他們做出一個大膽的決定——私奔他鄉圓夫妻生活。之后,兩人悄然離開舊城鎮老家,到威信縣扎西鎮龍井上街筑起了家,王鑫就這樣從家人面前神秘失蹤了。
這24年來,王鑫一直足不出戶緊鎖房門,成了最鐵桿的“宅男”,見不到一絲陽光,過著與世隔絕、提心吊膽的生活,甚至屋外一有風吹草動,他都緊張得屏住呼吸。通過張玲和看書看電視,陰暗的小閣樓里,王鑫了解著外面的世界。
與此同時,張玲開始為2個人的生活奔波,不僅要在外做生意賺錢養家糊口,每天還要回家為王鑫端屎倒尿,時刻提防親朋好友串門,總是以各種理由閉門謝客,嚴防秘密被發現。
24年的秘密終于曝光了,兩位老人都松了口氣。當被問及今后的心愿和打算時,兩位老人坦言,他們已經年紀不小了,不管別人咋議論都無所謂了,現在只想早點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辦一個結婚證,拍一張結婚照,成為一對合法夫妻。
對于王鑫的黑戶問題,社區民警已為他遞交了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申請表,同時,民警肖吉芬向民政部門咨詢了國家全面實施的高齡老人津(補)貼政策,她準備用自己的工資卡作擔保,按程序給兩位老人辦理高齡老人養老補貼,到時候,兩位老人就可以領到每月兩三千元的養老補貼金,以解決生活困難。
律師說法:已過重婚罪追訴期限可結婚
兩位老人是否犯有重婚罪?是否能夠領取結婚證?昆明律師劉愛國認為,依照1979年刑法規定,王鑫在24年前與其原配偶在雙方生活生子期間,如果都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那么雙方是一種事實婚姻關系,這在當時是被認為有效的夫妻關系。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婚姻登記條例后,按照此條例,兩人未去登記結婚,這種事實婚姻關系已解除。王鑫與張玲共同生活在一起多年,已過重婚罪追訴期限。目前,王鑫與張玲只是同居關系,不存在夫妻間權利義務關系,法律允許雙方申請登記結婚。生活新報
32年前,27歲的女子張玲愛上了33歲的王鑫,而當時的王鑫已有4個子女。交往8年后,兩人私奔另筑愛巢,為了保守秘密,王鑫藏在與世隔絕的昏暗閣樓里,不見陽光,張玲則一人在外拼命賺錢,承受著“丑事敗露難見人”和“重婚罪行處罰重”的雙重煎熬。今年6月,張玲主動向昭通威信縣民警坦白了這個守護24年的秘密,兩位老人希望在有生之年能辦個結婚證,拍張結婚照。
來源:金陵晚報 編輯: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