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某手拿送給泰州市海陵區法律援助中心的錦旗 攝影:中國日報網 崔媞
近年來,江蘇將法律援助工作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之中,先后將法律援助列入全省社會救助十項重點工作、民生工程重點內容、關系民生十件實事等,納入江蘇省“十二五”發展規劃綱要,省政府連續五年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全省“五十四項重點工作”。建立了以省、市、縣同級財政撥款為主、省財政專項支持為輔、法律援助基金會資助為補充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了4家公募性法律援助基金會,實施了一大批法律援助宣傳、案件辦理、工作站服務等資助項目。據了解,2006年江蘇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將法律援助列入“三有四保”工作目標,其中一個確保就是“確保訴訟困難的群眾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2007年江蘇省政府把法律援助列入關注民生的10件實事之一,成立了全國第二家省級法律援助基金會,在全省建立了以同級財政撥款為主、省財政專項支持為輔、法律援助基金會資助為補充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2007年以來,全省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282975件,其中2009-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辦案量連續三年高居全國第一,群眾滿意率達到98%以上,法律援助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在這里得到了充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