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陳水扁夫婦一審被判無期
中新網2月5日電臺灣《中國時報》5日發表社論說,即使陳水扁因案服刑入獄四年多了,臺灣人因此案承受的痛苦仍未了結,臺灣社會反反復復為了扁案和陳水扁應否保外就醫、應否特赦而爭議而撕裂陳水扁要為自己犯錯觸法付出代價,而全臺灣同樣要為自己選出一個錯誤的領導人承擔后果。
文章說,陳水扁戒護就醫迄今,情況始終不穩定,甚至有精神科醫師直指他,“就是崩潰了!”4年多的牢獄生活,對曾經享有大權的陳水扁而言,確實是不可承受之痛。扁迷從沒停止過各種護扁、救扁的行動,不論是呼吁馬特赦,或者讓他保外就醫;反對者則從司法程序以及貪污服刑的角度,認為領導人犯法沒有特權、不能有例外,雙方拉鋸4年多,陳水扁個人的囚徒困境,竟構筑成全臺灣的囚徒困境,不論最終發展為何,可以定論的是,陳水扁要為自己犯錯觸法付出代價,而全臺灣同樣要為自己選出一個錯誤的領導人承擔后果。
文章寫道,馬英九從第一任當選以來,面對民進黨和陳水扁支持者要求特赦的呼吁,始終立場一貫:司法程序未走完前,沒有特赦的問題。馬英九的立場不可謂錯,陳水扁此刻還無法論及特赦,主要在于他所涉大小案件迄今未能完全三審定讞結案,有罪者可赦免之,若為無罪又何來赦免之由?馬英九不在司法程序結束前使用赦免權,是對司法的尊重,也是對陳水扁所涉案件保持中立。
文章指出,扁家弊案爆發迄今四五年過去了,多數案件已經走完二審,為什么三審拖延迄今?這是司法要回答的問題,而非馬英九要回答的問題,從調查、偵辦、起訴到審判,該追蹤的罪證與人證,已經全部齊全,還有什么可以拖延不決的?扁犯下貪污罪,是自己的貪婪凌遲自己,而判決懸而不定讞,是司法凌遲他,與馬英九無關。
陳水扁的主治醫師曾轉述,陳水扁認為他一生最難過的時候,就是為了機要費案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對此,評論指出,陳水扁意識到了自己的困境,卻沒有意識到,身為領導人,當他因為貪污被戴上手銬的那一刻,全臺灣也被他上了手銬。
文章說,貪污在臺灣絕非扁案所僅見,但是,臺灣人從來沒有想到一位以“民主人權”、“掃除黑金”為訴求的人士掌握大權之后,也會步入他口中的黑金之途;更多因為陳水扁貪污而痛苦的民眾,也沒有想到這個貪污領導人竟會高舉著他的手銬大喊,“政治迫害!”就在那一刻,真正承受迫害的是臺灣人民,因政治權力而腐化的權力者,迫害了民眾對人性、對政治領袖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