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華反壟斷訴訟或增多
這不是目前唯一一個針對中國公司的反壟斷訴訟。事實上,幾年前在菱鎂礦和鋁土礦領域,均有美國企業向中國制造商發出集體訴訟,但這些案件目前都沒有公開進展情況。
在美國反壟斷訴訟的歷史中,中國企業正在步日本和歐洲企業的后塵。
此前,中國公司對美貿易經常遭遇的是反傾銷和反補貼的“雙反”調查及訴訟,認為其通過低價優勢排擠美國同類企業,并沒有將價格壟斷作為高風險因素。
該案注定將對中國企業產生深遠影響。據悉,目前這幾家涉案企業已經避免進行價格協商和討論,同時更多的中國貿易商開始關注學習美國反壟斷法律。
不過,德匯律師事務所(Dorsey&Whitney LLP)高級顧問律師依佛來恩·沙拉米什(Efraim Chalamish)表示,有時外國企業也會受益于美國的反壟斷法。
最近的一個案例是中國企業深圳華大基因(BGI)在今年初以1.176億美元收購完整基因公司(Complete Genomics),此前由于美國國內兩大基因巨頭爭奪該公司,并有可能形成壟斷的嫌疑,因此中國企業才被引入該收購案中。
商務部已經獲悉該壟斷案的有關決定,其針對中國企業的審理結果是不公正和不恰當的。相關中國企業的行為完全符合當時中國的法律、法規,它們是為執行當時中國政府部門的強制性要求而采取的相應的行為。商務部曾就此案以“法庭之友”信函的形式向美國法院三次提交正式的書面聲明,明確告知美國法院被指控的中國企業所實施的行為是根據政府的要求所作出的。
沈丹陽指出,美國法院基于中國企業在中國的合法行為而對其處以巨額的懲罰性賠償,是完全不合適的。對于中國企業依據中國政府的強制性要求而采取的行為進行管轄,顯然有違“國際禮讓”原則,有違“國家強迫”理論以及“國家行為”理論,這也違反了美國政府一貫宣稱的法治精神。這種錯誤的決定如果得不到糾正,將會給國際社會和國際企業帶來困擾,最終也會增加國際糾紛而損害美國本身的利益。
(來源:新華財經綜合 編輯:歐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