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9日電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近4年,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以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將近4年,對于協議的實施情況,范麗青回應稱,《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近4年,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
她表示,一是合作打擊犯罪,成效顯著,兩岸警方聯合偵破上萬起電信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700多名。兩岸警方聯手破獲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大陸警方繳獲各類毒品1720多公斤。二是遣返通緝犯,大陸方面遣返臺通緝犯288人。臺灣警方也向大陸遣返了4名逃犯。三是羈押通報,雙方根據協議規定相互通報了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情況。四是被判刑人移管。大陸方面向臺方陸續移交了12名病重臺灣服刑人員。五是司法協助,兩岸審判、檢察機關相互委托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已逾2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