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雷斯 東森電視臺資料照
中新網(wǎng)6月18日電據(jù)臺灣東森電視臺網(wǎng)站報道,駐臺北馬尼拉經(jīng)濟文化辦事處(MECO)主席佩雷斯17日表示,臺灣漁民以后“越界”捕魚仍會被捕,可以繳交5萬美元的罰款,換取自由。
佩雷斯稱,如果臺灣漁民“越界”被捕,可以申請交保或繳交5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約150萬元)的行政罰款,就可立即獲得釋放;如要等候司法判決,不但會耗上許久時間,訴訟費用恐高達(dá)10多萬、甚至20萬美元,“因此臺灣漁民應(yīng)該會樂于繳罰款換自由”。
對此,臺灣地區(qū)外事部門回應(yīng),強調(diào)“這不是我們認(rèn)知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