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資料:國民黨黨紀處罰
臺灣《中國時報》駐京記者王銘義在實名認證微博中介紹說,依相關處分規定,(國民黨)黨員若損害黨之聲譽,視為違反黨之紀律:視其情節輕重分別有五級懲處措施:申誡、停止黨職、停止黨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王銘義分析稱,王金平如遭到撤銷黨籍以上處分,將喪失不分區“立委”資格、同時喪失“立法院院長”職務,這是馬英九期待的結果。
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問題專家王建民也向鳳凰網表示,王金平返臺后將面臨黨內清權或開除黨籍兩種處罰可能,開除黨籍最為嚴重,但國民黨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簡稱考紀會)對王金平做出黨內清權處罰的可能性比較大。黨內清權主要是起限制政治人物參政作用,處罰期限有三年、五年等不同長度,如果受到清權處罰,就意味著王金平將被迫辭去黨內和“立法院”職務,在處罰期限內不能接受黨內提名,不能以國民黨名義參加“立法委員”選舉和“總統”選舉等政治活動。
(來源:新華網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tw/2013-09/11/c_1253656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