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調查結論認為,2002年至2004年薩科齊在擔任內政部長期間,每月從“警察調查和監視費”中撥出大約1萬歐元交給了時任內政部長辦公室主任的蓋昂。對于該筆款項所受的質疑,蓋昂解釋說這是他在任職期間收到的補貼,而且無需申報,并得到“稅務機關允許”。
但監督機構認為,從2002年開始已廢除這種補貼形式,后來在薩科齊執掌內政部期間又被“恢復”。另外,對于由國家警察總署負責管理的“調查和監視費”項目,檢方想查明其中是否有一部分被“挪作他用”。該項經費通常用于支付線民報酬和查案開銷。
蓋昂和古丹都被認為是薩科齊的親信。2007年,薩科齊入住愛麗舍宮以后,蓋昂被任命為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后來入閣出任內政部長。古丹也于2007年被任命為巴黎警察局局長,直至2012年5月被社會黨政府的內政部長瓦爾斯解職。
據悉,目前從事律師行業的蓋昂卷入多宗案件的調查,其中包括涉及巨額國家賠償的商人達比與里昂信貸銀行的財務糾紛仲裁案、2007年大選薩科齊涉嫌接受利比亞非法政治獻金案以及對2011年前政府與意大利公司簽訂的環保稅系統合同的調查。
(來源:中新社 編輯:周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