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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然而據2012年《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顯示,如今,不孕不育的發病率高達15%左右,且呈現出不斷攀升與年輕化的趨勢,這意味著每10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不孕不育患者。部分自身條件和經濟狀況允許的不孕家庭,想到了“代孕”。龐大的市場需求,自然衍生了代孕行業。
由于代孕涉及復雜的倫理、法律及社會問題,衛生部早在2001年就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盡管如此,還是有很多代孕中介在網上發布各種代孕信息,并且采取境外代孕逃避我國法律。
代孕商家稱:代孕無后顧之憂
盡管國內做代孕生意的的中介機構不在少數,卻因為代孕遇到法律障礙,大多只能在地下運行。為了規避法律風險,通過提供出生在境外、有境外戶籍的子女賺取高額利潤,一些境外代孕機構也踏入中國大陸市場。
通過幾天的聯系,記者通過知情人提供的電話(15219448911),與一家名為“香港好好孕醫療有限公司”取得了聯系。
記者假稱結婚多年,妻子一直沒有懷孕,經醫院檢查為輸卵管堵塞,無法懷孕。電話里自稱姓陳的女士非常熱情對記者介紹起代孕業務。
“在中國境內,代孕受到法律限制。但是,境外代孕完全不受約束。”陳女士說,眾多業務比如試管嬰兒+性別選擇+卵子捐贈(華人)移植,代孕等全程都是在海外進行的,其運作過程完全符合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規定,確保無法律糾紛。
另外,陳女士表示,他們與捐卵者專門簽定了相關的法律文件,雙方均屬自愿。捐卵者具有合法的健康保證,而且孩子出生后,不會與代孕媽媽發生后續問題。“我們替客戶選擇捐卵女孩,都是由經驗豐富的生殖專科醫生檢查來確保健康安全的,女孩資料及其主要家庭疾病史及個人專業和犯罪史等,是由專業律師負責進行調查。”
陳女士還告訴記者:做試管嬰兒,全程海外進行,全部費用大概3萬~6萬美元。
當記者詢問代孕媽媽的相關收費標準時,陳女士稱,他們提供35歲以下有成功生育經驗且健康良好的孕母,并全程負責,指導生活,孕期營養,孕期檢查, 心里輔導和健康的管理,保證生育健康寶寶。“費用大概需要20萬~40萬美金。”
當記者表示希望能夠當面詳談時,陳小姐表示自己只負責聯絡溝通,如要面談,可電話預約,來公司具體面談。
境外代孕業務風生水起
當記者問及可否介紹幾例代孕成功者的人員情況時,陳女士一口回絕,并稱此事屬于個人隱私,不便透露。
接著,記者網上搜素“香港好好孕醫療有限公司”,并打開了該公司網站。公司介紹稱,來自中國香港的陳小姐專辦“生產之旅”,是大陸最早經營這種生意的業者。他們安排大陸有錢的準媽媽前往美國待產,已成功讓五六百人順利成為美國人的媽媽。
通過知情人介紹,記者獲知了一名辦理過“代孕業務”的王姓市民。該市民2010年找到該公司,一年后,通過境外代孕獲得一名男嬰。接著,記者撥通了電話,可惜該市民對記者的詢問十分煩躁,不愿透露任何信息。
采訪中,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委婉的提到,代孕市場的存在與目前市場需求有關。但是,代孕對于一些因為宮頸癌切除子宮后婚后無法生育、或是先天性子宮發育不良,卵巢卻發育良好、或因家族遺傳卵子很少的女性而言,也是十分現實且棘手的問題。雖然我國該技術領域的醫生表示,在業內并沒有所謂的某國成功率高的說法,不過還是很多不孕患者更相信國外的技術。因此,境外代孕應運而生,并在地下市場火熱。
境外代孕,是否合法?
代孕市場,無論在道德、法律還是醫學上都引起了很大的爭議。但是,很多經濟上比較富裕的家庭,不管怎么努力,都無法擁有自己的孩子,身心上受到了很大的創傷。對此,國內許多知名的不育不孕專家愛莫能助,以致許多需要幫助的家庭把目光轉向了境外代孕。
盡管海外代孕價格不菲,很多家境富裕的人為可能“順利成為美國人的媽媽”而趨之若鶩,我國做試管是要夫妻雙方提供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夫妻一方或雙方必須為不孕癥患者,醫院才會接收,一些不符合要求、無法提供合法和齊全證件的,確實有一些轉道他處。除了由此想法的大齡“剩女”,不少單身女性前往咨詢能否借精生子也呈上升趨勢。
盡管衛生部禁止醫療機構實施代孕技術,但是另一方面,政府在法律層面上又沒有具體的條文禁止代孕,于是一個上百億美元交易的代孕市場風生水起。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巴納德女子學院校長,前哈佛大學商學院經濟學教授,研究輔助生育市場的專家斯帕爾曾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說:“這是一種(代孕)很少受到刑事處罰的犯罪。你在美國看到的是,沒有人會在規定代孕非法的州尋找代孕媽媽。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加利福尼亞州,目前絕大多數的代孕案例發生在加州,那里不會對代孕進行處罰。我認為,不同國家的監管體制會有很大的區別,這是因為對代孕看法有很大的不同。中國在試管嬰兒方面的發展非常迅速。這是很自然的,特別是在中國的一胎化政策下,如果一對夫婦不能自然懷孕和生育而且愿意不惜代價來獲得一個孩子,試管嬰兒給他們提供了一個選擇”。
來源:中國吉林網http://www.chinajilin.com.cn/news/content/2014-04/24/content_32224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