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通訊社5月6日消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在關于東歐和波羅的海國家經濟發展問題的最新報告中,對烏克蘭改革提出了重點要求:反腐敗斗爭和稅收管理改革;關鍵任務是:司法、養老金改革,國有企業管理改革,以及繼續對國家能源部門改革。“結構性改革對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具有首要意義,可更快速向發達的歐洲靠近。”
報告同時指出,“該地區部分國家需要更深層的改革,以使經濟朝私營部門更加發展的方向調整(白俄羅斯),加強司法系統獨立性(摩爾多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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