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聯合早報》9月26日報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局長王宗智透露,新加坡可能將評估企業治理準則。
他今天早上在新加坡證券投資者協會(SIAS)主辦的企業治理大會上致辭時說,現在可能是時候評估企業治理準則,上一次的評估是在2012年。他認為,新加坡當地企業應該在薪酬方面提供更好的披露,披露薪酬如何與公司表現掛鉤。
協會會長杰樂(David Gerald)在致辭時則指出,一些新加坡當地企業的獨立董事任職時間非常長久,令人擔憂。協會的評估發現,新加坡多個企業的首席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任職24年至30年。杰樂說:“30年是準則所建議的期限(九年)的三倍多?!逼髽I治理準則建議,任何董事在任職九年后,董事會應該詳盡評估他的獨立性。
杰樂呼吁監管機構,要求董事會進行正式的獨立性評估,并為股東提供評估報告,解釋任期長的董事為何具備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