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郝鋼介紹,4月27日,下午3點左右,他駕駛保時捷卡宴SUV越野車在滬昆高速公路上行駛。發現前方車輛減速,在距前車約100米時,開始踩剎車。可是,郝鋼感覺剎車硬踩不下去,車輛突然減速并有車輪被抱死的感覺,方向也打不動。郝鋼松一下立即再踩,還是很硬踩不下去,此時,車輛沒有減速直接向前方沖去,再踩剎車,一切都晚了。
“我的車與前車發生猛烈碰撞,駕駛室和副駕駛室兩個安全氣囊沖出,車輛前面部分完全損毀。慶幸,前車不是大貨車,否則,我與愛人的生命將不復存在。”回想當時撞車的那一幕,郝鋼還心有余悸。
5月28日,在車主郝鋼、保時捷中國技術人員的見證下,湖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作了事故鑒定,確認該車在碰撞事故發生前發動機已經熄火,使制動、轉向系統的增力作用消失,從而使行駛安全性下降,引發此次交通事故。隨后,湖南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潭邵大隊出具的“第4315076201301107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明確:“郝鋼駕車采取制動措施時,自車發動機因故障熄火,制動不力,車輛追尾碰撞前方……”
郝鋼說,從事故發生到現在已經4個多月,在整個維權的過程中,他完全體會不到保時捷當時所說的“顧客是上帝”的感覺:先是推諉、拖延,司法中心的鑒定報告出來后,保時捷又完全無視。
事故現場圖片、交警事故認定書、湖南大學司法鑒定意見書、數十份保時捷故障車的新聞報道……如今,郝鋼仍然拿著一大摞材料,走在艱辛的維權路上,盡管保時捷對他們手中的鑒定并不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