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英文《中國日報》4月22日評論版頭條:人民海軍自誕生以來,一面作戰一面建設,先后與國內外敵人作戰1275次,擊沉、擊斃和俘獲各種敵艦船418艘,擊落、擊傷敵機574架,斃俘敵7500多名,取得了輝煌的戰績。與此同時,海軍各種作戰平臺與大量武器裝備也在修造、購買、仿制到自行設計建造的過程,不斷完善與提高,作戰能力迅速增強。60年來,我人民海軍的戰略運用及建設發展經歷了數個時期,贏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
到上個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期,人民海軍已經過30余年的發展,武器裝備有了較大的發展,開始具備一定的近海作戰能力。同時由于海戰場的戰略地位和作用的明顯上升,海軍近海防御戰略的形成有了相當的基礎。出于這樣的背景,海軍以鄧小平近海防御戰略思想為依據,于80年代中期提出和確立了“近海防御”海軍戰略。“近海防御”海軍戰略賦予海軍的使命任務,減少了配合陸軍防守國土的成分,增加了維護祖國統一、保衛領土完整和維護海洋權益的內容。在此期間,鄧小平明確了海上戰略防御范圍,他指出:“我們的戰略是近海作戰,大家以為近海就是邊沿,近海就是太平洋北部,再南也不去,不到印度洋,不到地中海,不到大西洋。”鄧小平所講的“近海”范圍是與太平洋南部,和其他大洋相比較而言的,是戰略上的概念。
“近海防御”戰略向世人表明:人民海軍是為了保衛國家海洋權益和安全、保衛社會主義建設,為我國的和平外交服務的。我們不搞全球型的進攻海軍,主要在近海海域活動;即使將來實現了現代化、信息化,海軍戰略的防御性也不會改變。從保衛國家領土主權和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出發,考慮到海軍的實際作戰能力,確定當時海軍的戰略防御范圍是第一島鏈以西的黃海、東海和南海。這一范圍基本包括了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應歸我管轄的海域,也包括了南海諸島等我國固有的領土。海軍在“近海防御”海軍戰略的指導下,先后在近海海域遂行了南沙自衛反擊作戰,收復和進駐了南沙7個島礁,同時圓滿完成了支援國家經濟建設、海洋科學考察、海上軍事演習和海上武器試驗等任務。
隨著海軍裝備的更新換代,海上作戰能力的持續增強,國家海洋利益的不斷拓展,為了更有效地完成“近海防御”戰略所賦予的任務,我海軍一直在加快現代化建設步伐,全力提升在近海主要作戰方向上奪取并保持制海制空權的能力,并大力增強在必要時間里有效控制連通我國海區的幾個重要海上通道的能力和具備與中國海區相鄰海區的作戰和活動能力。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進入了全新的發展階段;與此同時,我國海上安全環境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不確定的矛盾和因素更多,繼續面臨著多元化、多樣化的威脅與挑戰。加之,世界新軍事變革日新月異,未來信息化戰爭形態的巨大變化對各國海軍產生重大的影響。針對未來的制海權斗爭將在陸、海、空、天、電、計算機空間網絡等多維空間戰場上展開,以及我海軍現實實力,因此我今后仍應立足于“近海防御”的海軍戰略方針,盡可能確保近海海域的控制權。隨著我海上兵力兵器作戰能力的增強,還可以適當、逐步涉及近海以外更遠的海域,但仍需注重聯合控制近海海域。
為達此目的,人民海軍按照近海防御戰略的要求,堅持把信息化作為現代化建設的發展方向和戰略重點,努力建設一支強大的海上力量。深化訓練內容和組訓方式的改革創新,突出海上一體化聯合作戰訓練,增強在近海遂行海上戰役的綜合作戰能力和核反擊能力。科學組織戰役訓練、戰術訓練、專業技能訓練和共同科目訓練,重點抓好信息化條件下聯合作戰要素集成訓練,探索復雜電磁環境下的訓練方法。同時,重視開展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各種訓練,積極參加雙邊、多邊聯合演練。加速發展新型武器裝備,優化裝備結構。建造新型國產潛艇、驅逐艦、護衛艦和飛機,初步形成以第二代裝備為主體、第三代裝備為骨干的武器裝備體系。潛艇部隊具備水下反艦、反潛、布雷和一定的核反擊能力。水面艦艇部隊形成了以新型導彈驅逐艦、護衛艦為代表的水面打擊力量,具備海上偵察、反艦、反潛、防空、布雷等作戰能力。航空兵部隊形成了以對海攻擊飛機為代表的空中打擊力量,具備偵察、反艦、反潛、防空作戰能力。陸戰隊形成了以兩棲裝甲車為代表的兩棲作戰力量,具備兩棲作戰能力。岸防部隊形成了以新型岸艦導彈為代表的岸防力量,具備海岸防御作戰能力。(作者為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研究員 李杰 編輯 姚英 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