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中國在線消息:英文《中國日報》5月12日報道:深圳一位在機場工作的清潔工因為去年底在垃圾桶旁撿到一個紙箱子而面臨最高刑罰無期徒刑的起訴,因為箱子里實際上裝了重達14公斤、價值300多萬元人民幣的黃金首飾。
據梁的律師司賢利說,公安局在刑拘該名叫做梁麗的40歲女清潔工后,以涉嫌盜竊罪把此案移交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辦案人員認為已盜竊罪起訴不妥,遂移交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寶安區檢察院傾向于梁麗涉嫌構成盜竊罪。此案已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2008年12月9日早上8:30分左右,梁麗第一次在深圳機場B號候機樓二樓出發大廳19好登記柜臺附近了看見了那個放在行李車上的密封小紙箱,兩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正在聊天,紙箱就放在她們中間挨著垃圾桶的位置。幾分鐘后,當她再次來到那個垃圾箱旁邊,人已經走了,但是箱子卻還在那里??纯醋笥覜]有人,她想當然的認為是剛才的兩人遺棄的,于是放進了自己的清潔車中,隨后又放到了附近一個殘疾人洗手間內。
她跟同事說她今天撿了樣東西,放在殘疾人洗手間了,估計是個電瓶。有兩個同事就去打開看了,發現居然是黃金首飾。他們一個人拿了一包走了。其中一位后來告訴梁麗,那些東西都是真的黃金。但是梁不相信,有人居然能把這么貴重的東西丟棄了。下班后,她把那個紙箱拿了回家。
下午6點左右的時候,警察找上門來。原來他們接到報警,一個自稱是某珠寶公司員工的男子說在機場咨詢托運有關事項的時候,把裝有14公斤黃金首飾的紙箱遺忘在19號柜臺旁邊的垃圾桶旁,但當他10分鐘后返回時,紙箱已經不翼而飛了。
梁主動將紙箱交給警方。警方后來也在她的其他兩名同事處拿回了剩余的黃金首飾,但據梁的律師表示,還有100多克的黃金飾品丟失了,具體原因還未查明。
司律師認為梁麗的行為不構成盜竊罪。在本案中,梁麗作為機場清潔工,看到垃圾箱旁邊無人看管的行李車上,孤零零的放著一個舊紙箱,根據當時紙箱所在地場所、位置以及存放狀態等足以讓正常人認為是乘客的遺棄物或者遺忘物。而且,梁麗取走該紙箱的整個過程并不是秘密竊取,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的動機。根據中國法律,盜竊罪的最高刑罰可以是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據《廣州日報》報道,梁的丈夫劉建華說自己的妻子不是一個貪小便宜的人,“案發兩個星期前,梁麗還撿過一個公文包,里面有不少證件和人民幣,她急忙趕到商務中心交還給失主了?!?/span>
另一名律師李建勇則告訴中國日報記者說,梁是否構成盜竊罪嫌疑首先需要弄清楚她的真正動機。
“如果她是從垃圾桶里撿到紙箱的,毫無疑問,她不可能是盜竊罪。但是根據她當時的事發情況,就很難下結論了,”李律師說。這是中國第一次有這種類型的案例出現。(中國日報記者 陳虹 編輯 張峰)